一套一两百万元的房屋,按2%的比例收费,光中介费就要付出2至4万元,不少居民反映中介收费标准过高。还有居民认为,购买一套一两百万的房屋同购买五六十万的房屋,中介机构的服务都差不多,而房价高的所收中介费用较高,很不合理。记者从市发改委答复代表书面意见中获悉,本市将要求房产中介做好明码标价,将收费项目和依据等向客户公示;并研究降低房地产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费。
根据2003年市物价局和市房地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海市居住房屋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通知》,本市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房屋买卖中介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为房屋买卖成交价格的2%内(含2%);房屋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为一个月租金标准的70%。
从2003年至今,随着房价上涨,按照2%比例收取的中介费水涨船高,增加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市人大代表孙洪林认为,中介收费应当与中介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相符合,现房价总体处于高位运行,应当对房屋买卖中介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予以适当下调,减轻购房者的交易成本负担,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刚需消费能力。
据中原地产介绍,自2003年《通知》发布以来,本市房地产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3至2009年,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实际费率平均为1.7%左右;第二阶段为2010年以来,由于政府对房地产市场采取了一系列调控措施,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势头得到初步控制,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业务量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实际费率平均为1.5%左右。
市发改委表示,将对本市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研究降低房地产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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