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温州淘房网 > 温州楼市 > 温州本地楼市  > 正文

耗资百万拍房子难入住 奔波一年拿钥匙又遭缠

2012年03月28日 09:35:33 来源:温州都市报 查看评论

  平阳县昆阳镇王先生通过法院拍卖,竞拍到一间房子。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时间已过去一年半,尽管拥有齐全的房屋过户手续,他却无法入住这间房子。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10年9月14日,王先生在平阳县人民法院委托举行的一场拍卖会上,以115万元拍得一间5层落地房。房子位于该县昆阳镇利民路26号,地段不错。

  不过,法院在拍卖公告中注明,这间房子尚未腾空。但王先生并不担心,他认为法院出面拍卖,房子很快就会腾空的。

  没想到,拍下房子后第4天,一个小麻烦来了。

  当天,王先生兴冲冲地去看房子,打算初步拟定装修方案。不料,一楼原先的铁拉门被拆走,二楼的防盗窗也被拆掉,只剩下木框玻璃门窗。

  看到眼前这一幕,王先生很生气。他马上向法院反映,要求出面解决,并提出缓交10万元拍卖款作为房屋损失担保金。法院表示,拍卖款按规定必须在一周内付清,门窗的事情会给予解决的。

  最终,王先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缴了全部拍卖款。由于担心夜长梦多,他打算尽快办理房屋过户相关手续,早日搬进房子。不料,此时他才获悉,根据相关规定,原房主可以有6个月的“自动腾退期”。

  “再等6个月,就意味着多付半年利息。”王先生对此有些懊恼。他竞拍这间房子,是为了置换现在居住环境较差的住房。由于夫妻俩都是上班族,买房子的135万元,包括拍卖手续费以及房屋过户费等,大部分是东借西凑的。

  为尽快置换房屋,减少利息损失,王先生私下找人与原房主沟通,愿意贴补上万元钱,希望对方早日搬离。但原房主不同意,称有事找法院去。

  转眼6个月过去了,王先生要求法院督促对方腾空房屋。法院表示,为避免今后出现房产纠纷,最好不要强制执行,还是再做做对方思想工作。然而,3个月后,原房主虽然搬出去了,但他的老母亲却住在了里面。

  这下,王先生不同意了。他称,既然房屋腾空不了,那就把房子收回去吧。不过,法院已经拍卖的房子,是不好再收回去的。

  2011年10月25日,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带着救护车等设施,劝退老人,强制腾空了房子,当天把钥匙交给了王先生。尽管这把钥匙迟来了一年时间,但王先生依然很高兴,毕竟可以入住“新房子”了。

  不料,一个星期后,原房主的老母亲执意要搬进这间房子,双方为此发生了一场纠纷。老人为什么要这么做,事情后来怎么处理呢?且看下回分解。

[编辑: 姜珂珂]
关键词:温州 拍卖
转发到:温网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评论区

  • 用户名:
  • 密码:
  • 验证码:
  •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温州网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