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针对近日有传闻深圳、广州将继上海、重庆后,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城市名单,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广州、深圳将开征房产税是一种误读。“我的本意是,在推进的城市中就包括广州和深圳,但这并不代表广州和深圳马上就开征房产税了。”
贾康还表示,广州、深圳是否开征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征,这要看推进的具体方案,更为重要的是推进方案还要与所在城市方决策层达成一定共识,这是实施的必备条件。
他还提到,什么样的地方最值得考虑和推进房产税试点,原则就是当地决策层可以形成基本共识,决策层的基本共识是某一个地方跟进房产税试点的必备条件,没有这样的必备条件一切免谈。
贾康称,房产税并非以征税为目的,而是用以发挥市场的杠杆作用,使市场降温并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他还认为,税、租及其他费用支出等的合理搭配,应该寻求方案的优化,而不是否定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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