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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跳水”不到一个月降38万 老业主怒讨说法

2011年10月24日 16:07:41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责任编辑:姜珂珂字体:【大】【中】【小】
简介:
  -未来趋势   退房开始蔓延部分开发商暂缓跟进降价

  开发商降价后引发老业主维权退房近期已经开始频频出现。上周末,除了中海御景熙岸遭遇此情况外, 11号线嘉定新城站附近的两个降价楼盘同样也遇到了老业主的集体维权。

  在位于嘉定双单路上的一降价楼盘,上周六,百名老业主维权未果,最终导致了部分业主不满,甚至出现了怒砸售楼处的情况。在业主微博上贴出的图片显示,该项目售楼处两个大型沙盘模型被严重砸毁,模型材料被拆开后丢弃在地面上,而楼盘售楼处的“金字招牌”也被砸得残缺不堪。

  “如果不是开发商一直拖着我们,我们也不会这样做。”该项目老业主代表田女士说道。实际上,在上周三,这些业主就开始到售楼处进行维权,当日记者也遇到了多位前来维权的老业主。

  “我是8月30日刚刚买的房子,给我的价格是17500元/平方米,现在的价格是13000元/平方米。我现在的要求是:要么退房,要么按照新价格重新签合同。”一名购房者大声地向售楼处的工作人员提出要求。

  这些业主表示,作为普通消费者,作为老百姓,乐意看到房价调控出现了可喜的成果,但对于开发商的价格欺诈、容积率欺诈、规划欺诈,就要维权到底,而他们的诉求就是要退房。 “由于容积率问题,前期已经有小规模的业主抗议,这次能够聚集这么多人,是由于降价刺激了神经,把所有的业主都召集到一起,一起要求开发商来商谈容积率的问题。”一名老业主如是说。

  对此,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则坦言,公司并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而购房者的维权主要就是降价所导致的。“一方面是目前在促销的房源位置不同,装修标准也不同,同时又是一种限时团购,再加上三天之内必须完成首付等条件限定,所以价格才会有所调整。”前述负责人向记者说道。

  对于目前的购房者要求退房事宜,该负责人也表示,目前公司的态度也是明确的,老业主存在一定的误会,因此我们现在主要的任务是疏导,但是对于退房一事,那就一切按合同办。

  “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敢降价吗?售楼处要被砸的。”同在嘉定新城板块的“风景里”销售人员调侃道。虽然目前该项目的房源比周边的两个降价项目贵了1000元/平方米,同时目前新开房源的销售成绩并不理想,但是,开发商已经不敢动了。 “老业主们都盯着呢。”

  部分开发商暂缓跟进降价并不是个别现象,在记者采访中,多位开发商负责人表示曾有过价格调整想法的项目目前都将计划暂缓。 “原本有一个项目要搞搞团购了,现在看这个架势,还是先看看,再论证一下。”一名沪上房企的负责人无奈地说道。

  -专家观点   只因降价来维权恐难获法律支持

  就目前愈演愈烈的业主维权退房,记者咨询了多名业内专家和律师发现,只因降价来维权,恐难获法律支持。

  大邦律师事务所张黔林律师向记者坦言,自己也听说了这些项目出现的维权情况,但是仅仅是因为价格调整,就认为是价格欺诈,是很难获得法律支持的,因为楼盘调价是正常市场行为,除非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上有相关补充约定,可因价格波动解除合同,否则老业主的诉求就属于“情理有理,法理无理”,难以获得支持。

  上海跃平律师事务所杜跃平也指出,经过多轮楼市调控的洗礼,开发商的预售合同正变得越来越严密,甚至在支付了违约金以后,购房者也不能像过去那样轻易退房。比如有的合同条款就约定,业主支付违约金后,仍然不能退房。

  网上房地产上公布的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也显示,合同约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款非常少,只有房屋逾期交房、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等,才有可能退房。而这些情况还存在选择性条款,开发商可以在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退房。

  上海中原地产法务总监姚志云则坦言,站在中立的角度,他并不赞同业主提出的退房或补偿的要求,因为这从根本上相当于解除了之前签订的购房合同。

  姚志云还表示,一方面,构成价格欺诈需要满足开发商主观上明知未来价格会大幅下调,仍以高价出售;同时客观上在早先销售中必须曾给出明确的未来房价不会下跌的承诺。而这些在取证中是非常困难的。

  虽然降价维权难获支持,但业内人士也指出,如果捂盘被查实,开发商也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与此同时,若业主的诉求在合理范围内,开发商应适当满足,而采取避而不见的方式,很容易造成矛盾的激化,“一方面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都应有契约精神,同时,对于出现的老业主维权,开发商也应该积极和老业主沟通协商。 ”德佑地产研究主任陆骑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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