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清市出台了《乐清市农房改造集聚置换暂行办法》(下面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乐清市农房改造集聚置换对象、置换程序,并确定置换原则、置换政策、职责分工等有关内容,使农房改造集聚置换工作能够有章可循。
据悉,乐清市旧村改造指挥部下属国有公司市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农房改造集聚业务指导,并承担项目实施。
据了解,置换房源为市、镇(街道)两级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专用于农房集聚置换的国有划拨土地的政策性安置用房。办法还明确指出农房集聚区要设置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用于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此外,市级项目实施单位为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虹桥、大荆等9个镇也已成立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专门负责本辖区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工作,以推进城乡统筹进程。
农房改造集聚置换程序置换申请
调查核对
核查公示
复核确认
受理登记
签订协议
旧房拆除
置换分房
交房结算
登记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