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乐清10岁小孩获批经适房资格”一事近日在网络疯传,乐清市住房建设局分管负责人今天向记者表示,10岁小孩申领经适房资格已被取消,房管部门已经对公示名单进行再查。但他同时强调,陈某家确属低收入家庭,不存在暗箱操作。
8月23日,乐清市房管部门在当地报纸刊登了一则《乐清市乐成镇201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实施方案》,方案中,公布了2010年度通过审批获得经适房购买资格的148位户主名单。但有市民根据公示中身份证号码信息发现,第64位的陈某还是一名年仅十岁的小孩。
根据乐清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中所规定“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条,网友质疑房管部门暗箱操作。
对此,乐清住建局立即展开调查。调查发现,陈某确为10岁小孩,为非农户口。其父已于2005年因车祸去世,其母为农业户口,与陈某分别单独立户。“但社区以母子俩为家庭进行申报,条件基本符合,所以陈某成为公示名单中一员。”
“但陈某家确属低收入家庭,并且没有房子,这中间没有什么暗箱操作。”乐清市住建局分管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陈某户口所在社区为乐清市乐成镇北城社区,该社区主任林希平也向记者确认了这一信息。“陈家中没有房子,陈某母亲没有工作,平时打零工赚钱。母女俩目前是租住在另一个社区。”
25日,乐清市房管部门取消了陈某的申领资格。乐清住建局分管负责人表示,“出现这一情况是我们中间审核有点失误,28日起,我们已经开始对公示名单中剩下的147户家庭资料进行再查,在10天公示期内,也欢迎市民监督。公示期过后,我们还会进行核查。”
据悉,乐清市乐成镇本次推出经适房共有296套,经过媒体等各种渠道公告后,有216户申领,其中68户条件不符。而在撤销陈某的经适房资格后,目前还有147户在公示名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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