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27日晚上开始,“乐清房管局让10岁小孩子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网帖在微博上迅速转发。
网友质疑:10岁的孩子到底是通过什么途径获得购房资格?这是不是乐清市房管局暗箱操作的结果?
带着网友的疑问,记者昨天向乐清市房管局求证。
10岁小男孩赫然出现在经适房申购单上网友“乐清草根资讯”在微博上贴出了一个惊人的帖子,帖子的主要内容是:10岁小孩出现在申购名单上,乐清经济适用房到底适用了谁?
微博上贴出了8月23日乐清当地报纸登出的经济适用房公示名单,其中第64位陈某,资料显示其出生日为2001年9月22日,今年才10岁。
网友还查出,乐清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中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网友在微博上纷纷质疑:乐清房管局的领导是怎么让10岁小孩通过审查,获得分房资格的?
大家猜测:这可能又是暗箱操作的结果。
房管局第一次解释:可能是打字打错了记者立即对此事进行追踪,辗转联系上了乐清房管局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他解释,可能是打字打错了,“不可能出现10岁小孩子”。
是打字打错了吗?难道连身份证号码也打错了,被网友误以为这是个10岁的孩子?
随后,记者通过相关部门再查,发现媒体公布的10岁孩子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都没有错,孩子是单独立户的。
房管局第二次解释:已取消该家庭的申请资格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继续调查,昨天晚上9点,再次联系上乐清房管局分管副局长,该副局长表示,8月25日也就是上星期五,该局已经取消男孩的申请资格。他大致还原了事件过程:
这次分配的经济适用房有296套,通过当地媒体和社区等,通知所有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来申请。
副局长回忆,当时通过社区报到乡镇的低收入家庭共有216户,经过多部门审核,其中68户不符合申请资格,最后148户家庭出现在8月23日的名单上。“这68户,有的家里有车子,有的家里有房子……所以我们一一排除了。”
名单公示后,8月25日,乐清房管局接到了举报电话,10岁的孩子成了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
乐清房管局立即进行调查,通过居委会、房管局了解到,陈某的父亲因为车祸去世了,他和妈妈分别单独立户,陈是非农户口,当时社区以母子俩为家庭进行申报,条件基本适合,所以公示名单上就出现了陈某的名字。
照这样说,陈某也符合申请条件。
“但通过进一步调查,我们发现,虽然其他条件都符合,但他母亲不是非农户口,这不符合申请条件。”社区误以为母亲是非农户口,所以报上来时,我们也以为是。经过调查,陈某的母亲不符合条件,我们在8月25日下午就取消了陈某和他母亲的申请资格,现在符合资格的只有147户家庭。”
该副局长表示:“现在名单还在公示阶段,我们欢迎市民来监督,保证让每一套房都分到乐清低收入家庭手中。”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温州网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