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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预订的房子没了 开发商称找他10个月不见人

2011年04月15日 15:34:50来源:钱江晚报责任编辑:李茜茜字体:【大】【中】【小】
简介:
  挑战“霸王条款”   还是耍小聪明

  究竟谁在说谎,记者没办法证明。但从实际情况分析,王先生一概不知的说法实在是有点站不住脚。

  既然地址和电话都没错,这大半年的时间怎么可能会联系不上呢?

  开发商说,王先生之所以这么做,无非是想拖着,毕竟100多万的房款。但若是每个客户都这样,他们还怎么卖房子?

  王先生却说,这是开发商的说法,事实是这房子非常抢手,而他下手早,于是开发商想了这个办法弄给了“关系户”。

  王先生还有一个理由是,他已经交了5万元,而开发商也已经收了,那就已经形成了合约关系,况且楼盘交付要到2012年,他只要在交付前付款就行,现在这种房子还没交付就先付钱的都是迫于开发商的“霸王条款”,根本就没道理的。

  律师说法   三封EMS做得很到位

  这么一个“狗血”的事情,记者咨询了浙联律师事务所的戴和平律师,戴律师听了来龙去脉后说,如果开发商确实通过EMS发出过催签通知,那么责任显然在王先生一方,他属于很明显的主观恶意逃避,人不在,没收到等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戴律师说,开发商发出三封EMS是做得很到位的,在买卖房子的纠纷上,类似的事情也曾有过,心态无非是希望用较少的资金先吊着,看看行情再说。当然,王先生所交的5万元订金还是可以拿回来的。记者朱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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