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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未明确监管者 一房一价能否成功执行存疑

2011年03月25日 09:21:17来源:广州日报责任编辑:李茜茜字体:【大】【中】【小】
简介:
  谁来监管一房一价

  实际上,早在几年前,一房一价的政策就已经在部分城市开始执行。

  2007年,南京市就开始实行一房一价的售楼政策,这个做法一度引发全国关注。然而,事情的进展并未像预定方向发展,开发商想出了各种方法来规避政策,比如在精装修上动脑筋,将原本只值每平方米1000元的精装修拉高至3000元。仅仅一年之后,一房一价的政策就在南京退出。

  2010年4月,住建部也曾下发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之后,北京、杭州、苏州、济南等城市相继出台具体方案。

  上海市也在去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房地产企业应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对外销售,销售价格超出申报价格的,应当再次报房管部门备案。

  然而,这些城市政策执行的效果,似乎并不理想。在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尽管有着一房一价的政策限制,但在各个售楼处,消费者依然难以看到每一套商品房的具体价格信息。

  有媒体报道说,爱房网全国总编辑相国良曾介绍,在上海实行“一房一价”后,爱房网曾主动联络开发商公布每一套房的售价,但绝大部分开发商表示不愿意。爱房网也曾安排自己的销售人员和调查人员到楼盘现场,寻找开发商公布的具体信息。跑了多处楼盘,却很少看到有开发商将每一套房源的价格信息公示。

  “商品房的销售牵扯很多部门,比如发改委、住建部、工商局等等,现在实行一房一价新政策,由谁来监管执行?”陈国强告诉记者,从目前发布的政策看,这一点很不明确,没有人知道该由哪个部门监管。

  在陈国强看来,不仅有监管部门不明确的问题,还有监管部门是否有监管意愿和监管能力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一房一价的落实将很可能成为泡影。

  就在国家发改委公布一房一价规定的当天,任志强就在微博上发出质疑:商品房市场销售管理规则是住建部文件有效?还是发改委说了算?两者矛盾,以谁为准?

  在任志强看来,根据相关法律,房价的解释和执行的机构,不包括发改委。如果发改委要发有关房价的文件,至少应和主管部门协商联合发文,而这次发布规定,程序就错了。

  根据我国《价格法》的规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制定主要有三种形式: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在住房上,惯常的理解是,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采取政府指导价,商品房则适用市场调节价。

  那么,一房一价的价格管理规则,是否算是行政干预,到底由哪个部门来监督这个规定的落实,是住建部门、工商部门,还是物价部门?这些问题,至今没有正式的官方解释。

  也许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在先期试水一房一价政策的城市,效果并不好。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副秘书长陈宝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表示,一房一价的政策,在全国就没有执行成功的先例。

  至于开发商的应对策略,任志强表示开发商会采取先高价申报、再打折的做法,这种游戏在任何打折店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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