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十招”冀遏炒风楼价。图片来源:澳门日报
楼市炽热难耐,澳门特区政府终于出招。澳门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28日公布“刘十招”,包括取消物业交易的现行0.5%中间移转税,改为征收1%至3%的转移税;收紧楼宇按揭成数;330万元(澳门元,下同)以上楼宇最高按7成;制订规范中介活动、“楼花”销售法律制度;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等,冀遏抑炒风和楼价,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措施报告特首接纳
国际热钱满泻,楼价高处未算高,居民叫苦,内地已推出了被誉为史上火力最猛的“新国十条”,香港出尽“九招十二式”以遏抑楼价。澳门特区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经多月分析研究,终于完成了首份报告及制订相关措施,报告已呈行政长官并获接纳。
依循六大方向出招
刘仕尧昨介绍,小组经多方考虑后,循六大方向制订“刘十招”:加重炒卖成本,收紧楼宇按揭,规范市场运作,增加土地供应,提高信息透明及鼓励租务市场发展。总方向是完善、规范房地产市场,减少干扰市场机制有效运作,平衡供求,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征税加重炒卖成本
就加重炒卖成本及税务方面,报告建议取消物业交易的中间移转税,改为直接征收物业转移税,楼价首200万元征收税率为1%,200万至400万元征收2%,400万元以上征收3%。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黄振东解释,现时中间移转税为0.5%,即转手价格1000万元的资产要交5万元税款;但按建议方案直接征收物业转移税后,中间转手要交24万元税款,增幅3.8倍。若以价值300万元的资产为例,现时转手须交税15000元,将来可能要交税4万元,增幅约1.7倍;物业价值越高,物业转移税税率越高。相信此举可加重中间转手炒卖成本,遏止过度投机活动,但对最终用家没有影响。此外,当局会加强税务稽查并研究引入适当机制,减少拖税情况。财政局争取10月内将有关法律草案交行政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