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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个人集资建房破冰”难产 转型商品房公售

2010年08月30日 08:57:02来源:温州都市报 责任编辑:应胜培字体:【大】【中】【小】
简介:2006年,温州个人集资建房闹得轰轰烈烈——近300人集资,委托房产公司拍下温州龙湾的一块土地,计划实现“自己买地、请人造、自己住”的美好愿望。

 

  对于这种说法,记者从林行勤处得到印证。林行勤说,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这个项目按商品房开发模式进行,房子向社会公开销售,256名会员成为项目公司——瑞安市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州第一项目部的投资股东。


  每个会员能否拿到房子?


  按照2007年3月1日起实行的《温州市区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市区内的商品房实行网上销售。


  有人说,从个人集资建房变成商品房开发模式,256名会员由消费者变成开发商,姑且不论成本,最明显的变化是,商品房要向社会公开销售,这意味着会员不一定能拿到“自己”的房子。


  对于这个问题,赵智强承认是他目前遇到的最大困扰。“要是只能网上销售,会员到时候可能要按建好的房子摸文,摸文获得的房子售出后扣除各种费用,利润归会员。从投资的角度来讲,比较附近的楼市价格,还是划算的。”


  据了解,该地块附近的房价,从两三年前的每平方米1万元左右,已升至现在的每平方米3万元左右。


  温州市房管局负责人说,这是一个普通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每个环节都是按照正常的房地产开发程序的,作为商品房开发项目,其房源必将纳入市场销售体系。


  有人认为,会员由消费者变为开发商,且不能保证能买到自己出钱造的商品房,其实已偏离了“自己买地、成本造价、自己消费”的初衷,在现有法规、政策框架内,个人集资建房并不可行。


  》》》》相关链接


  2005年2月28日,温州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赵智强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一份报告,表示该协会愿意牵头招纳一批“大专以上学历、在温州工作2年以上、拥有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营销、管理人才或具有相当职称的技术人才”,开展个人合作建房。


  消息一公布,就得到120余人响应,最后近300人报名参加。报名的主要有三种人:该协会成员、郊县来市区生活工作的人及市区住房困难户。


  同年4月14日,温州个人集资建房联盟筹备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个人集资建房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2006年11月15日,温州个人集资建房方委托开发商以1.0458亿元的价格,拍得龙湾区蒲州街道上江路的江前村三产安置地块。


  据温州都市报 记者 周俊朗 实习生 林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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