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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个人集资建房破冰”难产 转型商品房公售

2010年08月30日 08:57:02来源:温州都市报 责任编辑:应胜培字体:【大】【中】【小】
简介:2006年,温州个人集资建房闹得轰轰烈烈——近300人集资,委托房产公司拍下温州龙湾的一块土地,计划实现“自己买地、请人造、自己住”的美好愿望。

 

  合作会员,已变成“开发商”的投资股东


  事实上,除了工程核算等问题,工程也已经推迟了至少2年多。


  对此,该项目的牵头人、温州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赵智强说,当年他们预计在拿地5个月后就有望动工,谁知道一拖就拖了那么久。


  他告诉记者:“因为个人集资建房在国内尚无先例,政策原因导致该地块未能及时立项,不能拿到开工所需的各种手续。而现在,我们只能按照商品房开发模式走。不过还是我们委托房开代建的,代建是合理合法的。”


  据知情人透露,该项目最终得到立项批复,并办理各种手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该项目去掉了“个人集资建房”的名义,转而按商品房开发模式进行。


  对于这种说法,记者从林行勤处得到印证。林行勤说,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这个项目按商品房开发模式进行,房子向社会公开销售,256名会员成为项目公司——瑞安市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州第一项目部的投资股东。


  如要公开销售,当初参与者未必人人能拿到房


  “个人集资建房”悄然转型,引起的波动不小。


  有业内人士表示:从个人集资建房变成商品房开发模式,256名会员就由消费者变成开发商。姑且不论成本,最明显的变化是,商品房要向社会公开销售,这意味着会员不一定能拿到“自己”的房子。


  对于这个问题,赵智强承认是他目前遇到的最大困扰。“要是只能网上销售,会员到时候可能还是要按正常的市场程序排号选房。当然,从投资的角度来讲,比较附近的楼市价格,能拿到房的还是划算的。”


  据了解,该地块附近的房价,从两三年前的每平方米1万元左右,已升至现在的每平方米3万元左右。


  温州市房管局负责人说,这是一个普通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每个环节都是按照正常的房地产开发程序进行的,作为商品房开发项目,其房源必将纳入市场销售体系。


  有业内人士认为:会员由消费者变为开发商,且不能保证能买到自己出钱造的商品房,其实已偏离了“自己买地、请人造、自己住”的初衷,在现有法规、政策框架内,个人集资建房并不可行。


  2005年2月28日,温州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赵智强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一份报告,表示该协会愿意牵头招纳一批“大专以上学历、在温州工作2年以上、拥有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营销、管理人才或具有相当职称的技术人才”,开展个人合作建房。


  消息一公布,就得到120余人响应,最后近300人报名参加。同年4月14日,温州个人集资建房联盟筹备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个人集资建房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2006年11月15日,温州个人集资建房方委托开发商以1.0458亿元的价格,拍得龙湾区蒲州街道上江路的江前村三产安置地块。

 

  相关报道:温州“个人合作建房”转型 商品房开发模式被接受


  浙江在线08月27日讯 在淡出视线一年多后,曾颇受热议的温州“个人合作建房”事件,再次引起人们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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