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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二手房的个税按评估价1.5%征市地税局否认

2010年08月22日 09:56:53 来源: 查看评论

  “我手上拿到一份内部资料,二手房个税估计会按评估价1.5%征收。”昨日,一中介致电南都记者,称手上拿到了内部权威资料,但并不愿意提供书面资料做印证。南都记者致电各家中介了解情况,得知也有听说是按1.5%征税的传闻,不过南都记者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咨询,工作人员称仍未接到任何通知。对于这一传闻,昨晚7时许,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兼新闻发言人杨龙在回答南都记者查询时明确予以否认,表示该消息并不准确。

  有两种征收方式?

  据了解,深圳二手房成交99%以上都是以阴阳合同交易,以房产原价过户,所以并不存在个人所得税。从7月底开始,就有传闻说政府将实施按照评估价征个税的消息,但对于实际征税的方式并未有探讨,到底是按评估价的一定比例还是按评估价与原价差额的20%征收无从得知。

  昨日,南都记者接到一中介电话,称拿到了内部资料,里面详细约定了评估价的征收办法:其中一种是没有办法提供房屋原值、合理费用的,个税将按照评估价的1.5%征收,一种是可以提供房产原值及合理费用的,可以按照(评估价-房产原值-转让缴纳税金、合理费用)×20%征收。但记者要求其发文件传真,他予以拒绝,表示是他拿到的内部文件不能外传。

  南都记者随后致电各家中介咨询,他们都表示有所听闻,确实是会按1.5%征收,毕竟北京、上海也是按照1.5%征收,深圳也会参照。不过中介称,相对于20%的征收方法,更多人会选择后者,毕竟深圳房产原值较低,目前市场成交价大多为原价的数倍,像水榭花都的房子,原价过户甚至还有八九千元/平方米,而目前市场价已经高达6万元/平方米,即使扣除税费及装修等合理费用,按20%征收的话数额仍然巨大,所以估计买卖双方最终都会选择1.5%过户。

  出台时间仍未定

  按评估价征个人所得税的传闻从7月底开始就传出,随着时间的推移,传闻出台的时间也一推再推。原来说是8月1日推出,后来又传闻到9月1日,甚至是10月1日。谈到出台时间,上述报料中介说并未确定,因为文件也并未提及,只是提到评估价系统已经在7月底完成,似乎意味出台已经毫无悬念,只是等待具体实施时间。据上述中介介绍,文件里面已经对整个流程有详细描述,只要录入房地产证号,就可以自动生成该房产的计税参考价格。如果对计税价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提出复核。

  不过,南都记者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咨询,工作人员称没有接到任何关于按照评估价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目前外面传闻较多的就是9月底10月初,不过还是不能最终确定,毕竟还是传闻。”世华地产研究中心总监肖小平说。

  若出台短期内将使成交下滑

  至于如果该政策出台对于楼市的影响,中介表示影响不会太大,毕竟征税税费不高,不过会对短期内的成交造成影响。至于价格,目前仍是以卖家实收为主,所以估计在短期僵持后还是会把税费转嫁给买家,进而推高房价。“不要看1.5%的税费不高,如果评估价与市场价接近,那么不少楼盘都会高于片区的基准价1.2倍,成为豪宅标准,那么契税要按3%征收,那无形间也会增加1.5%的契税。营业税也会随评估价上涨而增加,所以估计实施后至少会增加评估价的1.5%税费,高的可能达到评估价的6—7%,短期对成交的影响还是较大。”一中介给南都记者计算到。

  不过肖小平告诉南都记者,估计到时的评估价并不会很贴近市场价,有可能打个7折,那么这个税费的影响就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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