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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豪宅变旅馆 日租公寓生意火爆

2006年10月12日 08:46:07来源:每日经济新闻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近日沪上有媒体报道称,“普陀区的水岸豪庭发现了一些由温州房东自行经营的‘星级’分租房。而《每日经济新闻》近日调查发现,相比于“星级”分租房,一种被称为“家庭旅馆日租公寓”的新型分租方式已成为群租房的“升级版”,日渐增多。

  日租公寓生意火爆

  在淘宝网的房产栏目,上述“家庭旅馆日租公寓”随处可见,且为公司经营。大多数“家庭宾馆”按日出租,也有一些按月出租。据宣传网页介绍,这些“家庭旅馆日租公寓”大多由三室、四室甚至复式的公寓或者叠加别墅分隔成八九间小面积的标房。每间标房的面积在三四十平方米,采用精装修标准。

  多数房间内带有卫生间,部分房间甚至还有客厅。房屋的厨房、餐厅则属于公共部位,供整间公寓的所有租客使用。根据不同的租期,旅馆给旅客的租价是不一样的。比如,有一家“家庭旅馆日租公寓”租房2天以内,价格190元/天;3天~10天,180元/天;11天~20天,170元/天;20天以上160元/天;租满月140元/天。

  在一家“家庭宾馆”从事客服工作的小姐不无得意地说,他们抢了不少普通经济型酒店标房的生意。很多外地来沪的商务客都选择借宿“家庭旅馆日租公寓”,以降低差旅费。更有很多企业常年在他们的“家庭旅馆日租公寓”包房办公,节约了将近一半以上的商务差旅成本。

  据了解,这些“家庭旅馆日租公寓”企业,大多从业主那里长期租借毛坯房(合同都是三五年一签),重金装修,然后通过网络宣传、上门推销寻觅租客。多数企业的装修投入,不到半年即可收回。由于房租价格低,“旅馆”的生意大多很好。很多“家庭旅馆日租公寓”在黄金地段的分店十月份的房间被订满。

  合法性受置疑

  尽管生意火爆,市场也的确存在着旺盛的需求,但它的合法性却受到了法律界人士的质疑。

  “开办家庭旅馆日租公寓,至少要具备‘三证’,即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证明、食品卫生证明,此外还要有有关部门准予开办家庭旅馆日租公寓的相应资质。”上海杜跃平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杜跃平律师指出。但当记者询问上述“家庭旅馆日租公寓”有无具备“三证”及相关经营资格时,却得不到对方肯定的回答。

  杜跃平表示,即使具备了上述家庭旅馆日租公寓的开业经营条件,还要能够协调处理好和邻居间的相邻关系、与房屋业主间的相互连带责任关系以及与群租人间的租赁关系,这其中涉及很多细微复杂的具体问题,比如如何和小区其他业主协商,开放私权,允许租客进入。

  再比如,租客间可能要公用厨房设备或者其他物件,如果出现损坏,应当由谁赔偿?如何确定责任人?普通公寓的消防通道,是按照正常的一层两三户居民十二三口人来设计的。而由于“家庭宾馆”的存在,这一类的设计变得不再合理。火灾等安全隐患悬而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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