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九部门要求各地必须在9月底前公布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大限”已过,大多数城市政府按时出台了落实“国六条”的地方细则。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一些地方拿出了指标性方案,但也有不少地方细则避实就虚的多,定量细化的少;表态性的模糊条文多,操作性的具体方案少,个中充满“玄机”。这说明楼市的确还有一些“搅和”的因素在,房地产行业的调控与纠偏仍任重道远。
地方细则规定含糊不清
在“国六条配套细则”中,有两点备受关注,一是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如何落实,即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占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是放到一个地区的建设总量中去实施,还是在每个具体项目中落实?二是2006年6月1日以前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怎样按上述套型结构比例要求进行调整?
而对于这两个关键问题,诸多地方的细则含糊不清。
业内人士指出,某地细则中一句“应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依照有关政策规定,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清理工作”的“官话”,竟留下了四个疑问让市场“猜谜”:“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是不是意味着可以不再进行调整?“有关部门”是哪个部门?清理何时进行?清理后是全部过关,还是逐一处理?
易居中国房地产研究院的一位分析师说,如此模糊地规定意在“暗度陈仓”,套型结构比例的“紧箍咒”可能将从众多6月1日前审批但未开工的项目头上滑落。这无异于“放虎归山”。
“地王”层出不穷
国务院九部门出台的“国六条配套细则”在要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时,明确指出:“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遗憾的是,在各地的细则中,“限房价”少见踪影。与此相对,眼下诸多城市土地市场上,“地王”层出不穷。业内人士认为,这对于未来房价是个值得注意的危险信号。
9月初,上海浦东花木一地块拍出了59.89亿元的天价。富阳控股集团的一位分析师指出,就地理位置而言,这一地块应执行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占开发总面积70%以上的标准;而“地王”的诞生,则意味着这一地区的房价有了一个新标杆。于是,一个尴尬的局面出现了:即使限制住了套型面积,也阻止不了房价的拉高。
考验政策执行力
眼下,地方细则中的“玄机”在提醒人们,那种认为细则一出台,楼市诸多问题就可迎刃而解的想法,未免有些理想化。要纠偏地方细则中暴露出来的“含糊其辞”,还是要靠政策的执行力。
业内人士指出,毕竟目前中国房地产的主要矛盾不是投资不足而是安居远未到位,这就不能没有“国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的严格执行,不能不以监察等强力手段来保障楼市调控的到位、维护政策的尊严。
“国六条配套细则”与此前调控政策的一个明显不同之处是,监察部首次作为九个部门之一,参与调控。各地区、特别是城市政府是否切实负起责任,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监察部门应该明察暗访。地方细则既出,具体执行尚可纠偏。“这回楼市调控能否见效,接下来得看监察部门的了!”
《国际金融报》 ( 2006-10-11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