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房屋成本是否为商业秘密的争议再掀波澜,耐人寻味的是建设部门的一系列“表态”。
广东有几位省人大代表,提出了公开房屋成本价的建议。日前,广东省建设厅作出回复,明确表示:这种做法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拒绝公开房屋成本(9月24日《新京报》)。
以前,房源是商业秘密,到底还有多少房,开发商在明里,购房户在暗里,开发商可以任意拉价狂宰。不少购房户,堕落成了房奴。后来,房源上了网,卖了多少,还剩多少,一目了然,但房奴还是房奴,并不见“商业秘密”就怎么毁了房地产业。
这回盯住了房屋成本。其实,地价是多少,工价是多少,材料价又是多少……加在一起,就是房屋的成本。这根本不是什么秘密。要说其中有什么秘密的话,那就是灰色的,甚至是黑色的权钱交易。但这怎么会是“商业秘密”?又何须广东省的建设厅出面保护呢?
更让人不解的是,让开发商掌握着“秘密”,这就是“公平”的;公开了这样的“秘密”,这“公平”就受到了“影响”。为什么这房地产市场只能有房霸宰客的“公平”,就不能有房奴自护自救的“公平”呢?这种“公平”无疑是房霸所需要的,可怎么又会成为广东省建设厅的需要呢?
其实,就算公开了房屋成本,房霸还是房霸。你明知人家的房,是用不到每平米3000元的成本建起来的,只要有人要,你就得拿每平米6000元、9000元的钱去买。你不买,自有买的人,这是硬道理。但房奴们恼的是:就算咬你了,吃你了,吞你了……还得让你云里雾里,死得不明不白。这不仅仅贪婪、凶残,而且可耻。但是,面对无耻,除了无奈,你还是无奈。没有足够的经适房,更没有足够的廉租房,再用按揭、公积金的诱饵,把人都引向了卖方的楼市……除了当房奴,别无选择。有时,连这房奴都得排队争着当。资源在人家手里,信息也在别人手里,连叫不叫“商业秘密”的权利也在人家手里——可耻的房霸面前,肯定有可怜的房奴。而可耻的房霸背后,还有更可耻的房托。这样的利益共同体,才是房奴真正的可怜之处。(慕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