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昨天,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通知》,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以发展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为重点
在进一步加大城镇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力度方面,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城镇住房状况进行调查。以解决本地普遍居民的住房需要为出发点,以发展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为重点。各县(市、区)要在9月20日前完成各自的住房建设规划,报市有关部门备案,并于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各县(市、区)政府在编制年度用地计划时,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土地供应。其年度用地计划要向社会公布。
同时,我市将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的土地供应。
市政府还要求,今年市区新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全部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行为
在加大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力度和覆盖面上,各级人民政府每年都要从土地出让净收益金中提取5%以上的资金专项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在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上,我市将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行为,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对已审批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要进行清理。
在扩大住房公积金方面,我市将重点推动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有条件的企业,要按规定缴存比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其他企业,可先按5%的缴存比例实行低门槛进入,再逐步到位。
未落实好拆迁政策不拆迁
市政府规定,凡未列入当年拆迁计划、没有落实好拆迁安置房源、补偿政策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实施拆迁。
在我省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买房
与此同时,我市还规定,境外机构在我市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业的企业除外)设立时间过了一年和在我省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的商品房。
在我市设立分支、代表机构时间不到一年和在我省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我市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具体数量由各县(市)政府确定。
据悉,从9月初开始,我市将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记者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