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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按建筑面积算

2006年07月20日 13:55:35来源:京华时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昨天,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从即日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按照建筑面积算,这也意味着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购房者,必须支付三成的首付。   今年6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发布通知,规定“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70%”。由于当时建设部尚未对“套型建筑面积”做出具体解释,本市采用宽松的尺度掌握,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购房合同中只有一个面积的,就按照此面积计算;如果合同中不但有建筑面积,也有套内建筑面积的,就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是否超过90平方米,划定贷款首付额度是两成还是三成。一旦建设部作出明确的解释,再按照新的规定处理。   昨天最新发布的通知对建设部已有定论的“套型建筑面积”做出了回应,将原规定中的“套型建筑面积”概念确定为“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并强调在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这也意味着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购房者,必须支付三成的首付。与之前“套内建筑面积”标准相比,新的贷款标准明显更为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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