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套型建筑面积说尘埃落定 90平方米建筑面积

2006年07月03日 09:16:18来源: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昨天,一位房地产业内权威人士在博客上透露,建设部将在最近几天下发关于楼市调控“九部委十五条意见”房地产调控细则的补充意见,关于“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新建项目70%以上比例”的说法将有最终定稿。具体为,套型建筑面积将大体回归为通常讲的建筑面积,70%的比例限制可视地方具体情况定为单个项目控制或者城市总量控制。

  据该人士博客内容透露,文件全名为《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甚至连文件编号都已经明示,即“建住房(2006)154号文件”。

  昨天,记者致电建设部和财政部相关工作人员,虽然没有得到这一文件名称的最终确认。但是,两位相关人士均表示,有关这一内容的调控文件的确存在并已经处于各大部委依次签字的阶段,具体到地方执行,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建设部人士同时确认,之前在“十五条”调控细则中出现的“套型建筑面积”的说法将最终确定为基本等于传统意义上的“建筑面积”。

  据博客人士转述“154号文”的消息,《意见》中的表述是“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根据业内人士的介绍,消费者购买商品房时需要按平方米数缴费的所谓建筑面积,正是房屋建筑面积与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总和。因此,这一定义实际上基本是将套型建筑面积重新定义回建筑面积。

  但是,根据《住宅设计规范》中对套型建筑面积的定义,“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是不包括标准层以外共有共摊建筑面积的。因此,业内人士担心,如果最终《意见》如此定义,会给市场带来一些概念混淆。

  另外,南京某上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总裁也向记者透露,目前一些城市的在建项目仍在按原有规划和进度推进,并没有受到单个项目70%以上建小户型的要求影响。“这表明很有可能是各地方视情况而定,选择将70%的比例确定为单个项目还是城市总量。”(于兵兵/文)

 

 

网友评论

  • 昵称:
  • 验证码:
推荐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