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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安置房 细节仔细看

2006年04月20日 14:39:26来源:温州商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最近,工行温州市分行率先推出了安置房贷款业务,使得市区安置房的交易也变得活跃起来。尽管相关的安置房入市制度还未正式推出,但随着安置房交易量日益增多,其无疑为当前楼市注入了新活力。那么,在买卖安置房的过程,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呢?

  无产权证交易细节多关注

  我爱我家置换部经理潘震东认为,目前我市安置房类型一种是已签订安置协议,但还没有定位的;另一种是已有产权证的安置房。根据常规来讲,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比较大,除了买卖双方都无法得知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楼层、朝向等细节外,还有就是暂时还不能办理过户等手续。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上注明安置房建设前后的楼层差价、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甚至买卖双方谁来抓阄、楼层等细节都应一一注明。

  相对来说,购买已交付使用的安置房,手续就明了得多,但是依然存在着房产过户的风险。目前,大多数安置房交易采取的方法是扣取部分房款,等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补全。据潘震东介绍,一般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买方将扣取房产税费之外房款的10%-20%,但也可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定。

  据悉,目前工行在江滨路东门大厦的城东支行试点办理拆迁安置房抵押贷款,但必须是产权明晰、开发商四证齐全的拆迁安置房才可以办理。

  对于未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过户的风险,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尹航表示,买卖双方可以办理委托公证,卖方可将扣款交付和房屋买卖全权委托给买方的亲友,等过户手续办理之后,受委托的买方亲友将扣款与卖方结清。但是办理委托公证的房产必须是卖方交清了所有的房款才可办理。如果卖方在可办理产权证的前提下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有产权证办证费用各不同

  已办理产权证的安置房,在过户手续上与普通商品房无异。据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买卖双方只需要带好各自的身份证明、购房发票、完税凭证、拆迁安置协议书等证件的原件,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到该中心即可办理。如果卖方所持的产权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两人的姓名,则夫妻两人都必须到场。

  与普通商品房相比较,办理安置房土地证的费用就有明显的差别。据市地产交易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最近,市有关部门做出新规定,在2005年12月31日前已安置并已办理安置房土地(划拨)使用权证,无论房屋有无转让,只要住户提出申请,都可按老的土地基准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而至今尚未安置的拆迁户,现在无论房屋有无转让,国土资源部门都将按老政策为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但如果拆迁户申请办理划拨土地手续的,国土资源部门也将为其办理划拨手续,但申请人今后房屋需转让时,则要按新的土地基准价补交土地出让金;安置房如有部分建筑面积按市场价或市场优惠价增购的,其土地使用权一律按出让性质办理。

  根据新的划拨土地房产“办证”政策,不同的区域的房产,所缴的土地出让金额也各不同(详细的规定可参阅本报3月30日第18版)。

  朝向、楼层也应纳入考虑

  安置房进入二手市场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活跃了二手市场,但对于没有交付使用的安置房,在选择购买的细节上还是有很多问题值得注意。买方应该通过规划图纸、楼层设计、结构图纸等资料,对即将购买的安置房,在朝向、结构和面积、环境等细节上予以更多的考虑。

  通常认为,住宅朝向以正南最佳,东西次之,朝北最次。当然,考虑朝向,除了上述因素外还应考虑开窗时所面对的环境,即窗景。窗景应当趋利避害,趋优避劣。同层南北不同朝向的价格平均相差10%-15%,甚至20%以上,价格和朝向平衡后再行选择为佳。

  同时,随着居住质量的不断改善,居住环境的好坏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在选择安置房时,应该认真考察一下自己将来生活的环境,不仅要求有较高的绿地覆盖率和景观建设,而且还要真正能为己所用。同时还应该考虑所购买的安置房的楼房之间的间距、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四周污染情况。生活方面要看安置房的市政配套设施、生活配套设施、休闲配套设施以及购物条件等。此外还有安置房周边的学校、超市、会所、健身娱乐等生活配套设施也应仔细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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