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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土地司:工业用地招拍挂有望年内实施

2006年03月07日 09:49:45来源:中国房地产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2006年注定是土地改革年。

  在国土资源部酝酿实施全国土地利用规划纲要的修编和报批、“勾地”制度以及闲置土地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同时,以加强土地流转为目的的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也提上日程。

  近日,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证实,工业用地“招拍挂”已在全国多地试点,国土资源部正在汇总各地的试点情况,并开始起草关于工业用地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的有关规定,年内有望出台。

  工业用地“招拍挂”呼声已久。几年前,便已有地方开始酝酿以“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工业用地,但由于面临操作方面的技术性问题,一直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2005年12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一宗工业用地及其配套宿舍用地首次挂牌出让成功。此次深圳工业用地挂牌出让被业界誉为自1987年“深圳第一拍”之后,18年以来,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建设的又一重大突破。

  目前,浙江、上海、重庆等地也已经或即将进行这方面的尝试。上海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上海将选取一些试点,尝试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亦透露,未来工业、基础设施用地和划拨土地的转化,将进行招拍挂试点。

  “工业用地应实行‘招拍挂’出让。”作为最早提出工业用地要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学者,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严金明告诉记者,一方面,工业用地也是经营性用地的一种,根据市场经济的需要,这种资源应由市场来配置;另一方面,协议出让工业用地不够透明,难免会出现一些“暗箱操作”,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有关数据显示,在土地利用实践中,工业用地约占土地供应总量的60%~80%。工业用地市场性流转,已成为事关我国土地改革成败的关键节点之一。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曾公开表示:“逐步把具有一定替代性、竞争性的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他指出,按照法律规定,城市内的国有土地可以市场配置或有偿使用的应达到40%~50%,在有偿供地总量中,招标拍卖挂牌供地面积比例应达到30%~40%,目前的工作仍有一定差距。因此,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经营性用地出让制度的落实。

  操作性是工业用地推行“招拍挂”的最大障碍。严金明表示,“工业用地不像房地产开发用地,有很多人关注,两者产业特性不同,决定了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方式的操作难度”。

  他认为,由于产业标准不同,工业用地往往需要具备一定特性前提条件,不像房地产用地不论面积大小都可以建房,政府部门很难对出让的地块规定好容积率和建筑形态。

  其次,工业项目投资大,不可能有更多的企业来参与,一般对一块地来说只有一家企业,而“招拍挂”出让土地必须有两家以上企业来参与才能实现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方式。

  “一方面是工业用地市场化出让是大势所趋,一方面在实践中操作性值得探讨。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正在曲折中前进。”严金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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