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表示,对卖房者来说,选择买卖合同签订之时可能最划算
近日,有读者来电咨询,自己准备将新购置不久的商品房卖掉,但对于购房的起始时间,有人说应从房产证注明时间算起,有人说可从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而这两个时间往往相差好几个月。到底应该从何时算起比较合算呢?
深圳市福田地税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个人购买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而个人购买住房未超过2年的商品房则征收5%营业税。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在买卖房产时当事人有3个时间可以选择,分别是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时间、房地产证的缮证时间或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时间,这3个时间都可以作为购房的起始时间。其中选择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对卖家来说可能最划算。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购房的起始日期以《房地产证》或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日期为准。这个房产证上“注明的日期”,一般是指房产证的缮证日期,就是该证制作完毕的时间。
福田地税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税务部门征收这笔营业税,是按照房产证上注明的时间来计算的。一般来说,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比房地产证的缮证时间要早,如果当事人购房超过2年,但房产登记时间不足两年的,个人可持《房地产证》和身份证到国土房产登记部门核查,国土房产登记部门根据住房登记档案资料在《房地产证》上据实备注购买日期并加盖专用章确认。这样签订合同的日期就成了房产证上的“注明的日期”,税务部门也就按照这个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时间来计算购房时间了。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时间、房地产证缮证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时间这3个时间中,通常是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最早,契税完税凭证注明的时间最晚。所以需要销售房产的人士一般选择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如果按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时间计算,卖房者购房时间正好超过两年,卖房人就可以节省售房过程中产生的5%的营业税。(康岩张尔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