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建委公布了《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这一“工作规范”明确规范了各类权属登记办理的标准,特别提出了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产证的规定。但鉴于此前曾出台的90天办理房产证的规定未落实的事实,此次提出的30个工作日办理并不被业界看好。
一手房30个工作日内办产权证
北京市各区县房地产权属登记工作的不统一,一直是阻碍房地产交易市场,特别是二手房市场发展的一个瓶颈。春节刚过,北京市建委公布的《规范》显然意在对此瓶颈进行突破。记者从中原地产和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权证部门了解到,从总体来说《规范》从两大方面做了详细的规范,与之前的权属登记规范相比共发生了六大变化。
关于权属登记工作规范方面有四个变化。《规范》中明确了登记工作要求:抵押登记不再登记抵押期限,而以前在产权证、他项权利证上,分别注明抵押期限从哪一年哪一天到哪一年哪一天;《规范》中明确规定了登记时限:初始登记、抵押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登记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工作,而此前北京市各区县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间不同,领取他项权利证的时间也不同;原来北京市各区县所用的表格不统一,《规范》中明确规定了登记表格:所有表格,所有区域均统一化。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可分为七类,主要包括初始登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一手房买卖中进行的房屋权属登记属于初始登记,二手房买卖进行的登记,属于转移登记。按照此次的规定,以后一手房产权证办理应该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而二手房产权过户则应该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外地人买房抵押不需暂住证证明身份
房屋权属登记收件标准方面,从两点进行详细地规范说明。《规范》中明确规定各权属登记所提交的资料中当事人身份证明:北京市居民只需提交身份证,此前,北京市居民递交资料时要提交身份证及户口本;《规范》中规定在作抵押登记时:外地人不用提供暂住证,此前,外地人做抵押时要出示暂住证,《规范》中明确规定业主遗失补证、换证登记时,只需要登记部门在网上公告,满6个月后就可以补发房屋所有权证,过去遗失补证申请是在报纸上声明,时间很长。这些无疑对北京市居民和外地人购房办理产权证提供了方便。
新规范自2006年1月15日起施行。之前已受理登记申请,按本规范需由申请人补交材料的,不再补交,仍按原规定核准登记。
业界称对实际交易影响不大
据了解,按照业界的看法,对此规范出台最为关注的是频繁进行权属登记的中介公司,记者从链家和我爱我家公司了解到,两家公司的权属登记部门工作人员在实际交易的过程中都感觉实际影响并不大。
我爱我家对本规范的整体评价是:形式上的内容大于实质的内容,真正影响交易的关键细节尚未明确。其中影响比较明显的是,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很多人不知道各个单位要收取什么证件,经常为了这些各不相同的要求而延误了办理流程,本次规范将一些大的证件进行了统一,如合同等,但这些大的方面内容过去可能本来就都统一需要,只是没有从文件形式上正式统一,但有些细节的问题,如有些区县需要1份复印件,有些区县需要3份,有些对复印纸张规格没有要求,有些还限制了纸张的大小为B5等,复印件是否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等细节问题是影响交易的主要因素,公司此前制作的表格目前还在使用,也是因为这些细节问题才说其并没实质改变。
此外,我爱我家认为,有些房管局已经将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如海淀区房产交易当日就可以取得房产证,30个工作日的限制意义不大。记者了解到,此前曾出台的90天办理房产证没有得到各方的实际执行,开发商和房管部门普遍反映这只是理论上的时间,现实中,业务积压相当严重,一般开发商拖上两年是很正常的,本次规定的30个工作日也未赢得业界的信心。记者在业界的调查显示,业界的态度是,此前导致产权证90天“难产”和积压的原因主要是相关资料搜集齐全难,一个证件不规范,所有业务积压,本次统一资料标准后,有望缓解相关问题,但细节不落实,难以取得明显的效果。
《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六大变化
房屋权属登记有6类
1、初始登记:新建房屋竣工后,权利人申请初始登记;
2、转移登记: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调拨、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以房地产清偿债务、以其他合法方式使房屋权属发生变更的,当事人申请转移登记;
3、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名称改变、房屋坐落的地址变更、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房屋登记状况变更的,权利人申请变更登记;
4、他项权利(抵押权)登记:设定房屋抵押权,当事人申请房屋抵押登记。登记后抵押情况发生变更的,当事人申请抵押变更登记;
5、注销登记:房屋灭失、抵押权终止、房屋权利灭失的,权利人申请注销登记;
6、补证、换证登记:证书(证明)遗失的,申请补证登记;证书(证明)破损的,申请换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