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们不能简单来讲房地产是暴利行业。房地产在中国发展大概有10到15年的历史了,相对于一些传统行业这还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很多的行业规则还没有形成,有一些经验是从国外引进的,但更多则是在错误中学习所得。我相信任何行业在初始阶段都有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这在西方经济学中称为原罪。
现在看来,可能会觉得当时的土地“批”得很便宜,但这能怪谁?没有参考标准。对开发商来讲,当时的开发都是风险行为,谁也不知道房子到底能卖多少钱。后来因为市场的因素房价节节攀升,这是市场问题,不能一味把帽子扣在房地产商的头上。而随着市场的发展,土地价格也在上涨,新进来的开发商要玩这个游戏,成本就要上升,是否把房地产归为暴利行业,从现在的角度来讲就不好说了。
◆沸点特稿
房地产为何成税收违法重灾区
尹伯成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房地产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挣钱的不等于就会诚信纳税,挣钱的房地产上市公司也不等于会给股民分红利股息,他要把他的业绩做得很差,好像很亏损的样子。主要在于他们没有纳税的观念,能少缴一点是一点,能偷就偷,能漏就漏,这些问题就是这样的。
房地产行业中有那么多企业成为欠税大户,也说明我国在这些企业的税收征管方面实在缺乏应有的约束力。一些房地产企业欠了税,照样可以经营开发,可以向银行贷款,可以参加土地招投标等。这样,欠税简直成了它们必然的理性选择。欠一笔金额巨大的税款,等于获得一笔金额巨大的无息贷款,这不是比需支付利息的银行贷款强多了吗?
解决欠税的房企问题其实并不难,各地已有一些成功的经验。例如,税收征管机构切实严格执行企业的纳税申报制度,对企业纳税资料作横向、纵向逻辑审核,促使纳税人不断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加强对企业的纳税监管,加大稽查力度,一旦发现欠税情况,严格履行催缴制度,履行告知程序;定期向纳税人了解生产经营情况、资金周转、债权债务及投资和盈利情况,对欠税者要分析其原因,帮助落实清欠计划;对欠税大户要加收滞纳金,并以票控税,强制执行,对欠税情况严重而又屡教不改者,应将其相应财产强制拍卖以抵扣所欠税款,有的还可以通知出境机关阻止企业法人出境,甚至可在全社会范围内予以通报,公示于众,使其声誉扫地。
总之,对于欠税企业必须加大欠税征罚力度,提高欠税代价,使这些企业真正感到有压力,觉得如不立即清缴所欠税款,简直一天都混不下去。
如上所述,按时依法纳税是任何企业和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拖欠税款和偷税漏税一样都是违法犯罪行为。税制和税负合理不合理是一回事,在现行税制下按时纳税是另一回事,前者要通过改革来解决,后者要通过征管来解决。如果借口税制、税负不合理而抗税、欠税是绝对不允许的。
至于房地产行业的未来,按道理,房地产行业利润是应该回归到一般利润的,目前存在利润的不平均化,所以应该调节房地产的价格。如果不能有效调整,利润照样也是很丰厚的。第二个就得看土地了,目前开发商手里的土地还是几年前拿到手的,成本相对来说要低一些。今后土地逐步管制起来,他们在这个方面的优势也会逐步消失。(凌建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