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不动产税征收方案仍在制定

2006年01月17日 14:30:38来源:国际金融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日前,在土地一级开发热点与实务研讨会上,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透露,国外的不动产都要征收不动产税,我国的不动产税已经在研究当中。

  束克欣称,不动产税改革将保证个人居住的基本需求,家庭基本的住宅用地税率有可能为零,而对于别墅、低密度住宅,税率肯定要高,基本住宅之外多出来的那一部分住宅,即拥有多套住房的,税率也要高。征收办法一旦出台,那些买别墅、住低密度住宅和买了几套房的,就得考虑合适不合适了。

  去年国务院发出文件要求停止别墅用地的供地,在今年举行的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上也明确,今年仍继续严格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继续停止别墅类用地土地供应。

  束克欣表示,至今各地仍然在进行别墅的建设。国土资源部近日将清理别墅建设用地情况,查出问题所在,到底是当地政府的问题,还是个别部门的问题,或是发展商的问题。他解释说,并不是别墅本身不好,主要是土地资源有限,才要求停止别墅建设用地、限制低密度住宅的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认为,中国的房产之所以很容易被炒起来,关键是我国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不动产税一直没有征收。日本人在总结他们的房地产泡沫时认为,在经济泡沫的成因中,日本的土地税制问题是重要原因之一。

  尹中立称,当前我国的房地产税收制度还不尽合理,不动产税还处于论证阶段,20%的所得税还没有得到落实。当务之急是增加房地产转让的所得税负担,对于两年以下转手的房地产要额外征收20%的所得税。

  尹中立表示,2006年的政策重点应该是恢复征收房地产转让的所得税,如果出现房价失控的情况,估计有可能会调高所得税的税率。另外,不动产税(或称为物业税)将会逐步启动。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有关人士表示,不动产税征收方案目前主要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在制定,对于出台时间和进度情况还不太明确,但方向是确定的。这对资源合理集约利用、使用补偿、特别是保有环节等综合性税种征收都有好处。

 

 

网友评论

  • 昵称:
  • 验证码:
推荐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