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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之困:溢价买房不单为居住更为衍生利益

2006年01月09日 13:12:20来源:经济观察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2004年初的一项研究表明,京、沪、穗、杭四城市的住宅价格与月租金的比值,分别约为177、261、194、286 。换言之,假设月租金中的平均费用以租金总额的20%计算,四地买房用于自住的年租金收益率分别仅为5.4%、3.7%、3.9%、3.4%。相比之下,欧美一些国家的房价租金比曾长期在100上下波动;即使近年来受到严重的全球性房价泡沫困扰,比值也从未超过150,显著低于北京和广州,更是上海与杭州的一半。

  直观理解这些数据,我们似乎可以得出结论:在中国购买住房的投资收益偏低,租房是老百姓更为经济的选择。但是,房地产市场为我们展示的现实,却是老百姓正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热情“抢购”住宅。即使宏观调控令一部分人选择了“持币待购”,但这些观望者并不打算长期租房,而是随时准备在房价下跌时加入购房大军。对这种狂热得近乎全民政治运动的购房热情,究竟应该如何解释?

  住房梦之重

  既然从投资收益的角度看,买房不如租房划算,那么推动居民购房的重要原因,必然与非经济因素有关。联合研究组尝试从居住因素、社会与心理因素、制度因素、经济因素四个方面,探询人们热切买房的原因。

  调研工作分三个渠道进行;其一,在北京的房展会上面向参观者展开问卷调研;其二,在焦点房地产网上面向访客展开网上调研;其三,在《经济观察报》上刊登调研问卷并回收。

  注:“北京2”的数据为在北京房展会上的调查所获得(下同)。

  ·购房动机之居住因素

  从居住因素来看,首先,租房生活的不安定性,是人们普遍不愿意租房的最重要原因(占53%)。此外,租房在装修与布置方面受到较多限制、用于出租的房子通常在房龄、户型、设施等居住质量方面相对较差、和房东或合租者的人际关系不容易处理都是人们不愿意租房的几大主要原因。

  ·购房动机之社会与心理因素

  从社会与心理因素来看,大约六成的调查对象为了“获得真正‘家’的感觉”而选择购房。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因素是购买住房用于结婚。在上海等部分城市,没有住房往往成为男青年在求偶中的重要劣势,而谈婚论嫁中的青年男女也往往因为一房难求而延后婚期。大约四分之一的调查对象涌向售楼处时,带有从众跟风的成分(因为大家都在买,所以自己也要买)。分别有16.2%与10.4%的人购房是为了证明其身份地位或者不丢面子。

  ·购房动机之制度因素

  从制度因素来看,超过一半的调查对象不以制度因素为购房原因。但在中国现行户籍制度下,一些城镇集体户口的父母无法为孩子落户,这迫使一些年轻夫妇必须先购买住房,才能要孩子。此外,通过买房落户为孩子上知名学校铺平道路,或者为了行使自己购买政策性住房的权利等因素,促使了一部分家庭购买住房。

  ·购房动机之经济因素

  从经济因素来看,约44.5%的调查对象认为买房比租房更合算;同时,41%的人倾向于购买住房,考虑到了住房可以保值增值这一因素。出于投资渠道的匮乏或者积累财富的原因而购买住房者占全部调查对象的不到20%,只有13%的人购买住房是为了避免租金上涨,锁定居住消费支出。

  首要购房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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