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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报调查:融资与快速销售决定开发商存亡

2006年01月04日 11:14:21来源:中国房地产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随着上半年国家接连出台有关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狂飚的长三角房价终现疲软。虽然楼市没有出现崩盘或大的降幅,但自宏观调控后,长三角的楼市迅速降温,成交量大幅萎缩。长三角泡沫之说也随即占了上风。

  自2005年3月份以来,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频出,时至今日调控实施已经9个多月,那么遭遇宏观调控的开发商究竟如何看待楼市?开发商应对市场的对策又将如何?针对这些问题,世联地产研发中心在2005年12月16日~18日上海举办的第七届“中国住交会”上,对参展的房地产业内人士进行了调查。

  一、被调查人士基本情况

  接受此次调查的人士主要来自房地产开发企业,占总数的45.1%;房地产咨询和中介机构位居第二,占36.3%;房地产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研究会基本持平,分别为7.7%和8.8%;学术研究机构相对较少,只有2.2%。

  被调查人士所属公司业务覆盖区域以长三角为主;中西部区域参加展会的比例占到了18.1%;环渤海和珠三角区域的比例相同,均为11.1%。

  二、调查问题设置及答案比例

  1.您认为长三角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

  认为长三角房地产市场局部存在泡沫的观点已得到普遍认同,达到了67.3%;认为已接近警戒线的也有不少比重,为22.8%;持不存在泡沫和泡沫即将破裂两种对立观点的各占5%。

  调查结果表明,长三角房地产局部存在泡沫已成共识。就整个长三角而言,2004年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明,在35个副省级城市中,房屋销售价格同比涨幅超过10%的城市共有9个,其中长三角就有上海、南京、杭州、宁波4个城市入围。特别是从2004年10月份开始,在上海、杭州、南京等地,人们为买一套房而几昼夜排队的现象到处可见。但2005年下半年,在上海一些楼盘刚买房的业主宁愿支付违约金而要求退房的情况不在少数。这两种极端反差现象说明房地产市场的确存在一定的泡沫成份。

  2.二手房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在长三角会不会实施?

  二手房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在长三角即将实施已得到大部分业内人士的认同,只不过是时间问题。将近51%的被调查者认为会在3年~5年后实施,18.6%的人士认为很难确定,只有5.9%认为不会。

  对个人二手住房交易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非一项新的税收政策,在我国的税法中早已有明确规定。2004年杭州也实行过,但是实行不到半年就取消了。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区位差异征税的高低很难考虑到位;二是征税的细节没有做明确规定,存在细节上的漏洞,使一些人通过改变交易方式逃避税收;三是部分卖方把税费转嫁给买方,间接抬高房价。

  3. 2006年长三角房地产市场的供求走势如何?

  近50%的人士认为2006年长三角房地产市场供大于求,价格将持续下跌;认为供略大于求,价格微涨的也不在少数,为29.7%;认为供求平衡、价格平稳的相对较少,为14.9%。还有5.9%认为供不应求,价格将大幅上涨。

  就上海而言,自2005年3月起,买方开始持币观望,交易量大幅度萎缩,单天成交套数跌破200套。这与2004年底每天成交1000多套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供大于求的局面开始显现,致使上海的可售面积一度超过了1500万平方米。在杭州,许多开发商为了拯救萎缩的交易量,开盘即采取打折、团购、买房送车等各种促销手段,完全是买方市场。在南京,新政出台后,许多投资客开始抛售手头的楼盘,致使二手房供应量巨增;一手房市场虽然成交均价与2005年5月相比大幅下降,但成交量并没有发生很大改观。

  4.开征物业税是否会对房价产生影响?

  关于开征物业税对房价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很难下定论;持下跌和上涨相反观点的分别为26.0%和15.4%;14.4%认为房价不变。

  征收物业税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产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从现在的一次性收取改为分年分期收取,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清除不合理收费,另一方面也避免了重复征税,从而起到增加税收、抑制投机、减轻开发商负担、降低居民购房门槛的作用。但是从现行的房价结构看,除去建筑成本和营销费用,开发商的利润和税费占到50%。而改为征收物业税后,房价势必会下降20%以上;房屋总价的下降将带来首付款的下降和购房门槛的降低,这必将引起新一轮的购房热潮。如果中长期回报率高于物业税,同样会吸引投资客,最终导致房价上升。因此,物业税在没有明文出台前,房价的涨与跌确实很难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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