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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读市区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2005年12月22日 09:07:41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继今年7月1日《温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正式施行后,市区广大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又将迎来一个住房保障方面的好消息:《温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也将从元旦起正式施行。那么即将施行的《办法》又将会给百姓带来怎样的实惠呢?

  户型将不超过90m2

  【现象】近几年来,我市在建设经济适用房时,存在户型面积偏大、结构不尽合理等现象,房屋总价偏高,让不少中低收入家庭难以承受。

  【政策解读】《办法》对此作了明确限定:经济适用房的建筑面积标准,多层一般为80平方米或60平方米两种套型,高层、小高层建筑可以适当放宽面积标准,但每种套型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平方米。

  满3年才可上市交易

  【现象】目前,我市经济适用房在上市交易方面,并没有时间限制,一般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后,就可上市交易。

  【政策解读】《办法》对这方面也作了限定:经济适用房必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满3周年方可上市交易。未满3周年上市交易的,房管部门将不予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转让要交差价2%的收益

  【现象】目前,市民在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如想上市交易的,只要交纳该住房的土地出让金后,就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

  【政策解读】该《办法》施行后,市民如想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3年后上市交易的,购房户应向政府交纳交易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2%的收益。同时,购买人出售经济适用房后,不得再申请购买此类房源。

  申购要具备三个条件

  【现象】原来,经济适用房一直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福利房,供应对象有一定的范围。而此次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向中低收入家庭转变后,市民应具备哪些条件,才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

  【政策解读】根据《办法》规定:具有市区城镇户口(含符合市区安置条件的军人);无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当年市区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人均收入为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统计部门确定的数据为准),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才有申购资格。此外,《办法》还规定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者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骗购要负法律责任

  【现象】目前,我国其他城市少部分居民,在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采取了编造、伪造住房情况,以此达到购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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