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年底出现了大规模退房风潮,越来越多的预售房买房人开始采取群体性行动———或拒收房屋,或停止还贷,或走向法庭,而诉求只有一个:退房!愈演愈烈的退房风潮令有关部门不安,一份旨在化解“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出现”的社会性风险的报告,正由上海的数个部门紧急起草(据12月12日新华社报道)。
昨日之“热”必致今日之“变”,房价下跌是退房风起的源头。如很多退房人,大多是在去年底和今年初上海楼市巅峰时预购的,房价下跌导致房子还没到手,每套价格就缩水少则十多万、多则二十余万。退房虽然让这些人承担了违约金等损失,但与缩水的价格相比,违约退房可以减损。按理说,退房属于买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经济行为,政府没必要为此不安。更为重要的是,房价下跌,是政府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效果反映,是过热的房地产市场最终必然走向回归的缩影,也是民众所盼望的。地方政府应该为民众所盼望的房价下跌感到高兴才是,怎么会认为这是社会性风险,并有不安之感?
有专业人士指出,孤立地看,一个楼盘退房只涉及几十户人家,但若处置不慎,则可能发生连锁反应,引起大面积翻盘——至少是投资房地产信心的翻盘。笔者注意到,这里的关键词是“开发商信心”和“翻盘”。近年来,卖地、开发、招商引资已经成为各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充裕财政的重要手段,而房地产业也被升格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之于政府的利益显而易见。在这种情况下,退房风潮会使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减少,影响到开发商进一步投资房地产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到地方房地产的繁荣和GDP增长。也许正是这一系列破坏原有秩序的连锁反应,让地方政府担忧“退房风潮”成为楼市“多米诺骨牌”中倒下的第一张牌,所以深感不安。如此“不安”让我难安。按照国际惯例,房地产价格飞涨,老百姓买不起房,房地产成为暴利,是一种社会风险。在真实的社会风险面前,人们听不到地方政府的“不安”之声。如今,房地产价格刚刚有走向理性的趋势,开发商就受不了了,地方政府就认为这是社会风险了,就不安了。在笔者看来,“退房风潮”只不过是开发商的一种风险,而不是一种社会风险。(山东本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