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房价上涨期间,“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只会带来索赔的要求,有的业主因房价飙升而不敢找开发商理论;而今房价一跌,业主开始频频借质量问题找开发商的麻烦,甚至引发集体退房上访事件。
比如说,复地楼盘的业主自称“经过实地勘察发现自己小区的楼盘未达到开发商在广告中的低容积、低密度的承诺”,接下来“同复地集团反复交涉,其都未予理睬……”
“我们今年3月购买了万科蓝山小城别墅,但后来才知道周边有异味。”业主陈先生抱怨。该楼盘约1公里处是新亚制药厂,约1.8公里处是罗氏制药厂,几公里外还有个处理居民生活垃圾的企业。
九、十月间,万科业主就此与上海万科展开谈判,要求万科向业主承认小区存在空气污染,并且提出退房并索赔。
“这些现象(气味问题)早已存在,而现在提出退房和赔偿,显然是在当前市场形势下寻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原万科上海公司总经理丁长峰此前对媒体表示,一年多前就曾有客户提过罗氏制药厂的问题,当时万科就跟浦东新区环保部门和罗氏制药厂进行沟通,政府出具了罗氏制药环保合格的证明,随后万科将此事告知了客户。至于垃圾场,其位置在5公里之外,并不是万科公司能控制的。
据了解,万科上海公司曾与业主展开协商,之后万科浦东置业有限公司拒绝退房。“我们不能开这个头,一旦退让,万科在上海的其他在建楼盘会没法收场。”万科内部人士强调。
“购房保价”非开发商义务?
前期有的楼盘给予业主“补偿”增添了少数业主要求退房、赔偿的信心。
比如说,要求赔偿的阳光威尼斯业主的一个理由是:周边楼盘“金沙雅苑四期”的部分业主拿到了“房价补偿”。阳光威尼斯的业主公开表示:“金沙雅苑不就是怕影响后期销售而补偿了业主20%吗?”在日前召开的地博会房展上,就有数个楼盘遇到了手持抗议横幅站在展区前的“维权者”。
在要求团退的业主中,很多人把自己的行为叫做“维权”。有趣的是,不少律师并不认同他们的观点。
房产纠纷的裁定标准都是以合同为准。一般来讲,只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隐患等情况,购房者才能成功退房。并不是所有的瑕疵都能成为退房的正当理由。
以前述复地楼盘的案例来讲,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颜学海律师表示:对于周围房源卖给动拆迁安置户为理由要求退房,理由并不充分。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田庭峰律师坦言,绝大多数退房的理由都不大充分,有的称银行贷款办不出,有的贷款贷出来了买家也拒不签字,还有的借口开发商延期交付、配套设施没跟上等等。
专业从事房地产诉讼的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王展律师则表示:对于买房人来说,买了房子以后房屋价格的涨跌应属于商业风险。这种风险是随着购房合同的生效就从开发商转由买房人承担了。除非开发商在销售房子时曾对前期业主做出“购房保价”的承诺,但“购房保价”必须写进合同。
如果合同上没有这一款,前期业主在法律上很难要求开发商补贴或赔偿房屋的跌价部分。另外,“购房保价”条款可以承诺,若在短期内房价下跌,将补足原先购房者差价。但这并不是房产商的义务,也非房屋买卖的普遍规则。
大多数人的观点是:买房的就不怕亏。买房时自己就应该想到有风险,怕亏不要买。还有人表示,上海的房价就是你们(前期业主)跟风抢购而抬高的,现在开发商降价凭什么要告知你们?根据合同你们付款就是了,亏损活该,购房是市场行为,自已对自已的行为负责!
据了解,地杰国际的业主与开发商进行了交涉。开发商不同意退房要求,但称愿意拿出一笔额外的资金来回馈前期业主。
“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以法律手段解决这起纠纷。”这是大多数开发商的观点。“价格高低是市场行为。”有的开发商甚至表示:“对于业主的行为,我们已经在派出所备案。”(文/陈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