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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给子女 父母还能住吗

2005年12月12日 11:15:50来源:法制晚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我近期购买了一套住房,产权证办在我儿子名下。我现在和儿子一起在这套房里居住。请问:如果将来一旦儿子不让我和他一起居住,从法律意义上讲,我对这套住房还有没有居住权?

  庄女士

  昌平司法局杨桂栋答:你购买的这套住房的产权证办在你儿子的名下,属于赠与行为。事实上,你已经将这套住房赠与给了你儿子。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以产权登记证书为准。

  如果你想保留对该房屋的居住权,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规定,与你儿子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在合同中注明该套住房你有永久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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