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任志强和媒体争得面红耳赤,吵得不亦乐乎;媒体步步进逼,任总步步为营。谁对谁错?
这些年来,不管是哪个行业都少见这样的争吵。争吵中我们看到了任总较真的勇气,也看到了同仁们铁肩担负的道义,更看到了一片坦然争论的空间。我们不需要这种争论一定有一个结果,最需要的是这种争论的空气。其实,我们知道,理终会越辩越明,如果这种争论最终能给决策者一点儿思路的启示和帮助,则善莫大焉。
媒体质疑:
为何房地产商公开宣扬暴利?
2005年11月24日顾一冰在《中国青年报》上质问:
地产商如此“嚣张”谁给了他们追逐暴利的机会?
顾一冰说,京城的著名房地产商人任志强再出惊人之语:没有巨大的利润支持,无法建设品牌,因此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任志强说的是大实话。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的调查表明,房地产业的税后净利润在各行各业中为第一位,比平均水平高5倍,比处于第二的电力煤气行业的利润高1倍。
为何房地产行业有如此暴利?为何房地产商公开宣扬暴利?在经济学研究中暴利往往与垄断相生相伴。看看我们的房地产市场状态:土地由政府调控,一级市场土地全部被政府垄断,它决定了供应量;资金的供应量则靠银行贷款,而银行又是以国有银行占统治地位,也由政府控制,它决定了开发总规模;拆迁量的多少决定整个需求量的多少,而拆迁量也是由政府决定。还有一种“权力垄断”则进一步推动房地产追逐暴利,开发商曾经向媒体揭露内幕:“开发一个项目,前前后后就要盖二三十个公章,每盖一个公章都要打点一番,何况还有那么多不明不白的税外费。”这也印证了去年年底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对媒体的发言:“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上是健康的,但是,部分省市、地区房地产产业确实存在大量‘腐败问题’”。
他还说,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大敌,是一种腐败,是一种市场“暴力”,而反垄断是政府的天然职责。要消除房地产暴利的根源,并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的基础,要做好的事情是:限制行政许可和权力,打破房地产市场的垄断格局,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并借助国家力量把代表民众利益的行动,比如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制度执行到位。
2005年10月14日郭之纯在《中国经济时报》上质问:
什么样的利益集团不可耻?
郭之纯说:著名房地产大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近日撰文,对开发商遭受社会一致声讨的现状表示极大不满。他援引马克思《资本论》里所写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句话为论据,认为开发商争取自己的利益既不是可耻的事情,也不是错误的,并由此推及“利益集团”一词,称该词不应成为贬义词,表示“坚决反对用开发商是个利益集团作为批评的理由和原因”。
单从字面上分析,任老板说的或许确实符合逻辑。“无利不起早”,人为自己的利益谋划确实是正当的事情。但是,利益不可耻,并不能推导出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同样不可耻———“君子爱财”固然没错,而关键还在于要“取之有道”。正如人们单纯谋生不可耻,但若以欺骗抢劫偷盗等方式谋生就很可耻一样。现在的房地产商人也即被人们诟病的“房产利益集团”,追逐利益时遵循的又是怎样的一种“道”呢?
郭之纯还说,当然,如果单纯只是这样,还仍然不能被称作“可耻”。问题的关键是,在权、学、商合谋的态势下,这个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利益冲动已经极大地膨胀,推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房价上涨潮。近些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不断蹿升,许多购房者,已经几乎要终生为一套房子打工———更有些人,即便终生打工也已经无法买得起一套稍微像样的房子。而即便如此,他们却基本上没有什么抗争的机会,甚至连话语权也没有,如同被置于刀俎上的鱼肉,只能忍受宰割———这样的局面,当然已经失去了道德上的合理性。此时,人们认为这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可耻,或许还是远远不够的!
虽不能说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可耻,但也决不是所有的利益集团都不可耻。很多事实表明,当前社会中,可耻的利益集团实在是太多太多,并且不只有房地产领域有所体现。可以说,既得利益者任志强老板以争取利益正当性推导出“利益集团”不可耻,其实是在偷换概念,愚弄公众,无视常识。
任志强有话要说:
我给大家算笔账
针对最近的网络热评,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再次用数字向本报记者解释了他的“暴利”说。
政策是高风险与高回报来源之一
就目前的房地产行业来说,政策对于一个行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既是双刃剑又是风向标。而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常是既得益于政策又对政策显出无奈。因此,政策既是高风险又是高回报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