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向本报记者透露:“乐观地看,各地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格标准应该在年内完成,并将予以公布。”
公示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为先导的新一轮土地监管,将会是继去年10月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管理土地的决定》的一个延伸。
严格执行最低标准
廖永林表示,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汇总各省市上报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最低价格标准,并将于年底前分批公布。同时,国土部也正在督促没有制定相关标准的省市抓紧落实。
据了解,包括广西、重庆、郑州、贵州等在内的多个省、市、自治区已相继公布了协议出让土地的最低价标准。此前,已有包括深圳、江苏、浙江、郑州等少数几个省市试行了协议出让土地的公示制度。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邹晓云透露,截至目前,已经有19个省市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制定了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格标准。
邹晓云指出,关于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格标准我国法律法规早在1995年已有规定,但问题是并没有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再次要求各地上报协议出让土地最低标准,就是要严格执行这些规定,推动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
新一轮土地监管?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一直是土地市场比较敏感的话题。
10月28日,廖永林曾在北京召开的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上说,国家将大力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完善地价形成机制,强化对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引资。对低于市场价成交的土地,政府可优先购买,以防止非法交易。
有媒体认为“这只是新一轮土地监管的开始”。报道说,国土资源部联合财政部、监察部和审计署等4部门的新一轮的土地监察已经从10月中旬开始悄然启动。
廖永林在电话中告诉本报记者,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严格最低价格的规定是为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和地方政府官员腐败。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严金明分析,自从2002年《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即国土资源部11号令)出台以来,经营性用地的市场化出让工作进展顺利。2004年全国土地市场化出让的水平已经从以前的11%上升到28%,有关数据显示,今年这个水平会进一步得到提升。
但是,11号令只对包括房地产开发、旅游、娱乐和商业在内的4种经营性用地强制要求了必须使用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出让,而对于工业用地出让,并没有强制性规定进行必须使用这种方式。在实际的工作中,不少地方为了招商引资的需要,对工业用地使用的依然是协议出让的方式,并“侥幸”地避开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于是,地方政府从经济发展和政绩角度出发,往往出现零地价招商,既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也造成了大量土地腐败案件的发生。
在房地产开发行业中,存在以工业用地的名义申请用地,进而搞房地产开发的现象。为此,国土资源部正在抓紧督促各地制定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格标准,以封堵土地监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