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地税部门出台措施,加强对房地产税收的管理。其中,将对纳税人房地产的转让实施“一房一档”的管理。这将进一步堵塞房地产业的税收漏洞。
昨天,市地税局转发了税总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契税征收窗口的工作人员,应把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信息,及时传递给本局该企业所属的主管税务所,由后者对这一企业的申报缴税情况、发票的购领使用情况进行纳税评估,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不属本局管辖的,应将相关信息统一交由本局纳税评估部门,最终转至主管税务所。
同时,各区县地税局还被要求充分利用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房地产交易信息,掌握纳税人在二级市场转让房地产的税源信息。
此外,每次转让房地产时纳税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和纳税时形成的资料,今后税务部门将对其按“一房一档”的方式归档,即每转让一次立一卷,历次案卷归为一档。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后的档案保管期限随房地产使用年限确定。此举显示出地税部门按照税总的要求,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后的税源管理将更加严格。
此通知出台的大背景是,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税收已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是房地产税收涉及的税种多,征管的难度大,税源控管存在较多漏洞。税总提出了以契税为“抓手”,整合现有征管资源,信息共享,实施一体化管理的要求。(记者贺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