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7日,央行取消住房贷款优惠利率,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6.12%下调10%(即5.51%)。
从3月17日开始,不少新办贷款的市民已按照新的贷款利率执行,但是对于不少在此之前就办理住房贷款的市民来说,他们还是按照5年期以上5.31%的标准执行。
每年的1月1日银行将调整新年度贷款利率标准,所有按照老贷款利率(5.31%)还贷的市民都要调整为新的贷款利率,利率标准怎么调?什么样的人能享受优惠?
关键词1:上调
银行方面指出,按照和客户签订的住房按揭贷款合同,每年的1月1日银行有权调整当年度贷款利率,调整过后该年度内利率标准不再变化,等到下一个1月1日再进行调整。
招行南京分行房贷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5年1月1日,各家银行把当时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从5.04%调整到5.3l%。谁知道到了3月17日,央行又取消利率优惠。“不过按照规定,在3月17日之前办理的市民我们还是按照合同执行5.31%的利率,但是到了明年1月1日,所有客户都一样,要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了”。
关键词2:优惠
3月17日央行宣布正式取消住房贷款优惠利率的同时,还提出了一个新词:“下限管理”。以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为例,其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6.12%的O.9倍(即5.51%)。
“银行掌握了10%的浮动权利,有利于银行对于客户进行分层管理,同时通过调节利率控制风险”,浦发银行南京分行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质量高、风险低的客户,我们会给予优惠利率,但是对于明显是用于投资或者购买高档商品房的客户,在合同签署时更多的则是按照基准利率来执行”。
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一位信贷员也表示,新贷款年度即将到来,银行对于这些老贷款客户肯定也会进行筛选,对于其中一些“表现不好”的客户,不排除使用基准利率的可能。
关键词3:信用
哪些人能享受优惠利率?对此,多家银行的负责人是“拍着胸脯”保证:“只要市民在银行的贷款记录良好,银行基本上能保证给这些市民提供最优惠的贷款利率”。
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不久前就宣布,对该行的存量贷款客户,只要按时还款、信用记录良好,明年1月1日起贷款将享受下浮10%的优惠利率。省农行也表示,对于今年3月17日前取得农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并执行优惠利率的客户,在2006年1月1日利率调整时无不良信用的,可对其贷款利率按照下限优惠利率执行。
哪些人在利率调整时享受不到优惠利率?各家银行均表示,那些经常拖欠贷款不还,在个人征信体系中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届时贷款利率将调整为期限基准利率或根据借款人风险状况进行一定幅度的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