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我于近日购买了一间普通住房,但卖给我的人也是今年5月份才买来的。时常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契税是由买方上的一种税,而营业税是由卖方上的一种税?听说像我们这样的情况税务部门将要征收营业税,是不是真的?还有的是,我们已经在房产转让协议中写了“在房产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买方另行承担”的这么一条,请问若要交纳营业税,这是不是在房产转让过程中必须发生的费用从而必须由买方支付呢?
王树人律师回复:税务的承担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的约定是无效的。但二手房买卖中往往卖主直接将相关费用加在房价中。
简介:
网友提问:我于近日购买了一间普通住房,但卖给我的人也是今年5月份才买来的。时常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契税是由买方上的一种税,而营业税是由卖方上的一种税?听说像我们这样的情况税务部门将要征收营业税,是不是真的?还有的是,我们已经在房产转让协议中写了“在房产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买方另行承担”的这么一条,请问若要交纳营业税,这是不是在房产转让过程中必须发生的费用从而必须由买方支付呢?
王树人律师回复:税务的承担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的约定是无效的。但二手房买卖中往往卖主直接将相关费用加在房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