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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现身售楼现场究竟伤害的是谁?

2005年10月18日 17:17:51来源:人民网房产城建频道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但是,经济学领域的专家必须保持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参与,并不等同于他需要参与该领域的商业活动,更不等同于如某些专家学者一样,直接现身售楼现场,为市场个体卖力吆喝。专家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目的,应该是致力于其为学术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这种参与应该是以研究为目的,以揭示经济规律为己任的,而不应是着眼于其参与这种经济社会活动能够得到一个多大的“红包”。

  在专业讲台上,专家可以对自己发表的意见不承担责任,因为他们只是根据自己的研究成果,向同行们发表纯粹的学术意见,但是,一旦专家对公众或政府发表自己的意见,他必须承担起责任。这是因为,在一定程度上说,专家可以说是某一领域指导老师中的佼佼者,他凭借其师者的品德和学术权威的威望,能对大多数人的心理行为产生直接的影响。

  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否认,存在着利益主体多元化这样的事实,作为专家,也有着其自身的利益。这是因为作为专家他首先要有职业,他要养家糊口,他要生存下去。专家并非不能受雇于企业,专家也并非不能为企业家服务,专家也并非不能为某个利益集团代言。

  但是,作为专家,不论是供职于政府部门、高等院校,还是受雇于私营企业,专家必须固守其社会良知的道德底线,这应该是专家必须共同遵守的最底准则。如果某位专家是受雇于企业,他是专职为企业家服务的,或者某位专家拿了企业家的“红包”暂时服务于企业家的。那么,他此时就不应该打着公共利益代言人的旗号而为私利发言。当他对公众发表意见的时候,他也必须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尽可能避免对公众的误导。

  如摩根士丹利所发布的每一个研究报告的首页,都有着这样的一段文字———“摩根士丹利确实并试图与研究报告中提及的公司进行交易。因此,投资者应当明白,本公司可能会遇到影响本报告客观性的利益冲突。投资者在做出自己的决策时,应当只把本报告作为一个因素加以考虑。”

  对于受雇于私营企业的专家如此,对于供职于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国立研究机构的专家自然更应这样,因为按照起码的职业道德,他们首先应该为公众说话。如果这些部门、机构的房地产专家收受了房地产开发商的红包,而在开盘仪式上,掩盖事实真相,大讲特讲市场利好,大讲特讲楼盘的优点,别有用心地误导公众。那么,炮轰这样的专家“揭去一层皮就成了售楼小姐”,说得还是相当客气的,从某种程度上说,甚至还是有损售楼小姐人格的。售楼小姐以推销房子谋生,虽然也可能存在着“多说些楼盘优点,少说些楼盘缺点”的过错,但售楼小姐的罪过,岂能望这些收受了红包而出卖了灵魂的专家的项背?

  公众不是群愚,人们最终会发现,这些专家正在利用人们信任专家、崇拜专家,会对专家的指导意见“言听计从”的心理,而偷偷地干着骗人钱财的勾当。一旦当他在民众眼中,由人人仰视的社会良知的“代表人物”,沦落为人人鄙视的“无耻骗子”之时,专家岂不在伤害了购房者利益的同时,也毁坏了自身形象?现在,网民们在网上对一些专家的谩骂和诅咒,显然是过分了也过激了。但是,作为专家自身,难道不值得反思和自省吗?

  第三,威胁到政府决策的公正性

  《黄金是怎样炼成的》一书中曾有这样的介绍:格林斯潘有没有股票?格林斯潘没有股票!他不能拥有股票,因为他决定着美国股市的涨跌。在美国政治与商业文化之下,他的地位决定了他就不可以拥有华尔街股票。他只有国库券,因为国库券的价格不受消息的影响。

  另外,这本书中还提到了美国这样一个著名的故事:60年代初美国国防部长麦克纳马拉,在就职前是通用汽车的总裁,拥有几百万通用的股票。国会在审查他做国防部长提名时发现了他的通用股票,而通用是美国最大的军火承包商之一,有议员问: “麦克纳马拉先生,你会做出对通用不利的决定吗?”麦克纳马拉是这样回答的:“对美国有利的,就对通用有利。”这句话的正确解读是:我会做出一切对美国有利的决定,只要对美国有利就肯定会对通用有利,哪怕同样一件事对美国有利但是会损害通用的利益,我也会坚持做。但这种解释依然无法得到国会的批准,最后麦克纳马拉不得不把手上的通用股票抛掉,才得以就任国防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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