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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杭州经济适用房有新政策

2001年08月20日 00:24:21来源:责任编辑:温网辑编字体:【大】【中】【小】
简介:
刚刚出台的《关于杭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表示,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现阶段经济适用房以60到95平方米为主导户型。
经济适用房不是新的福利房 新的政策明确其为微利商品房,以现阶段社会中低收入家庭为供应对象。
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政策改变了 新政策和以往相同的是,其销售对象依然为杭州市区范围内具有市区居民正式户口、未曾享受标准住房分配或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下限、属中低收入家庭(指房价收入比在4倍以上的家庭)。但和以往很大不同的是,新政策规定“原住房与新购经济适用住房之和超过家庭规定可享受面积上限标
准的,按同地段商品房价格结算”。也就是说,购买者能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买到的只能是和该享受面积所相差的部分。举例说,王某为杭州某行政单位普通干部,应当享受70平方米的住宅,现已享受到一套面积为50平方米的房改房。如果王某购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那么其中的70平方米(50+90-70平方米)则要按照同类地段商品房价格结算了。
经济适用房能上市 但和房改房一样,如果经济适用房购买后要进行再交易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规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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