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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杭州规定今后经济适用房用地不得补办出让手续

钱江晚报
2001年08月13日 00:08:46来源:责任编辑:温网辑编字体:【大】【中】【小】
简介:
房源紧张,市民直呼买不到,这就是目前杭州市经济适用房供应的现状,不过这种情况有望好转。为保障房源,杜绝开发单位把经济适用房改作商品房来建设和销售,目前杭州市规定,今后经济适用房用地不得补办出让手续。
杭州市至今已推出了4000亩左右的经济适用房用地,开发量估算在350-400万平方米上下。目前供应紧张的原因,部分是由于一些经济适用房被开发建设单位当作商品房卖掉了。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利润一般只有3%,部分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把一些划拨来的经济适用房用地变成了商品房开发用地,从而提高了利润。
为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买得到经济适用房,保证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用地需求,杭州市日前规定,采取划拨方式用于经济适用房(包括市政拆迁安置房)的建设用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给建设单位补办出让手续,房管部门不得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计划、建设等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凡经发现经济适用房改为商品房建设及销售的,由政府按经济适用房的成本价格收回,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或由建设业主按政府规定的经济适用房销售对象和价格,向社会公开销售。
从今年1月1日起,杭州市区范围内所有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开发商们认为,全面实行单轨制供地,禁止经济适用房用地办理出让手续,无疑会使房地产市场更加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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