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问:李某购买了商品住宅房屋一套,已全款付清,但还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现因个人资金紧张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想以该房屋抵押作为履约担保,可否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
答: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由此可知所抵押担保的贷款只能用于购买该房屋,而不能是其它用途。
案例二:
问:张某采用按揭方式购买了商品住宅房屋一套,向商业银行申请了个人住房贷款,并办理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后张某与开发商达成一致调换了房屋。张某该如何办理?
答:张某应先偿还银行贷款,并和银行共同申请注销原房屋抵押登记,再和开发商共同申请注销合同备案,然后重新签定调换后房屋的买卖合同。如仍以按揭方式购买,则重新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以调换后房屋为抵押物重新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
案例三:
问:张某采用按揭方式购买了商品住宅房屋一套,向商业银行申请了个人住房贷款,并办理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几年后,贷款结清,但由于车祸张某已死亡,该如何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答:由于抵押登记是依申请启动的,那么贷款结清后,抵押人(即购房人)和抵押权人(即银行)也要共同申请注销抵押登记。如抵押人死亡,应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以确定房产的继承人(具体规定参照继承过户的要求)。再由继承人和银行共同申请注销抵押登记。房屋取得产权证后,应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