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装修工人身世凄惨
原告陈某良的事故只是陈家不幸的开端。原告陈某良有4个兄弟姐妹及一儿一女。原告陈某良的大哥约被告陈某隆协商弟弟的赔偿问题,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两人不欢而散。意想不到的是,当天原告陈某良的大哥驾驶摩托车回家时,被倒车中的大货车撞倒致重伤,最终死亡。
更祸不单行的是,2013年5月,原告陈某良的儿子在放学途中,在路边被突然冲出的车辆撞击导致当场死亡。案件曝光后,该装修工的遭遇也引起顺德网友的关注。
调解结果:3被告共同赔偿40万
昨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三被告共同向原告陈某良赔偿40万元,其中被告陈某隆赔偿原告23万元,被告陈氏父子则共同赔偿17万元,3被告均承诺将在明年3月2日前将所有赔偿款支付完毕。
法官说法:自请装修工要担责
在为房屋装修的过程中,理应聘请大型正规的装修公司,通过他们来寻找拥有正规装修资质的装修工人装修,业主就和装修公司为承包合同关系,一旦装修过程中发生事故,如果业主对事故的发生没过错,一般由装修公司承担责任。但聘请路边的散工进行装修,业主与散工就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在装修作业中容易发生事故,而一旦他们在装修工作中受伤,聘请的业主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