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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难加剧 20多业主险被没收百万首期款

2013年11月22日 16:22:10 来源:广州日报
原标题:贷款难加剧20多业主险被没收百万首期款

  签了合同就是不放款

  买家惊接“没收首期”通知

  11月初,林先生和其他购房者收到开发商发出的没收首期款通知书,该通知书表示因为买家单方违约,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通过银行放款支付余款,预计在11月11日没收首期款。林先生表示,他以2.1万多元/m2购买了该楼盘一个“楼王”单位,从7月份至今的这几个月内,萝岗楼价一再上升,在萝岗拍出“9字头”地块后,该楼盘均价已到了2.2万元/m2的均价,预计楼王单位已涨了3000多元/m2。他支付了三成首期款以及装修款,合共过百万元,如果因银行违约而被没收首期,无疑是极不公平。其余多名买家的情况也与林先生类似,由于萝岗楼盘不少实行“双合同”,每位买家支付首期款和装修款的平均数都在百万元上下。

  买家接到没收首期款通知书后立即在Q群商议对策,并组织了20多人到开发商销售代理的办公室讨个说法,银行代表和地产代理接待了这群愤怒的购房者。

  银行代表向他们表示,他们现在即使是基准利率也无钱可贷,若购房者转到其他银行做贷款,他们全力配合。购房者对此非常不满,他们认为该银行在各大银行钱荒之时仍承诺8.5折利率贷款,且他们已面签合同,有关贷款合同已生效,现在银行拒绝放款是违约之举。一位律师陪同买家来与银行商讨,他表示,即使“同贷书”不具法律效力,但买家已与银行当面签署按揭合同,按揭合同目前寄放在银行处,导致买家拿不到银行违约的证据。

  集体维权者终获贷款

  未参与者无此待遇

  林先生和20多名买家经过两个小时的沟通,终于迫使银行和地产代理公司让步。地产代理公司表示,他们的利益与购房者的利益是一致的,楼盘单位已售但开发商收不到款,他们也蒙受损失。因此,他们宽容两个星期,延迟至11月25日才执行没收首期款。11月18日,林先生和一起维权的买家终于收到好消息,银行表示11月19日按合同约定条件放款,并把按揭合同发还给他们。

  据记者向萝岗该楼盘的买家了解,该楼盘6月中下旬曾经做过内部认购,在内部认购上买房的买家在7月中旬已与银行签署按揭合同并获8.5折的利率优惠,只有一位内部认购的买家因其他原因而未能及时签按揭合同,后来签署合同也只能按基准利率放款。这次,林先生与其他买家一起“抱团”维权,终于取得成功,据了解其他未参与维权的人士没有获得同等待遇。

  

[编辑: 温州淘房网]
关键词:首期款 购房者 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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