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政府制定出台《温州市“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规划》,通过三年努力,旧住宅、旧厂区和城中村的改造全面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力争我市“无违建县”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150万㎡
旧住宅整治改造范围为城市(含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失管失修、配套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差且无房屋征收计划的老旧住宅区。整治改造以市区及县城所在地和小城市试点镇为重点,以上世纪90年代及之前交付使用的老旧住宅区和历史街区改造为主要对象。到2015年,全市完成不少于150万平方米的旧住宅改建整治改造任务。
城中村改造:
85860户+1600万㎡
城中村改造范围为城市(含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中村。重点范围为市区(包括市级功能区)街道所辖的城中村;县城所在地、4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和瓯北城市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城中村。到2015年,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一类目标(“改造完成户数”)85860户以上、完成二类目标(“改造完成面积”)建筑面积1600万平方米以上。
旧厂区改造:
355万㎡
旧厂区的改造包括合适“退二进三”的工业产区(房),土地利用率低(建筑容积率低、使用效率低、投入产出低)的旧产区(房),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旧产区(房),以及纳入落后产能整治范围旧产区(房)。到2015年,全市累计完成改造旧厂区建筑355万平方米。
拆除违法建筑:
2000万㎡
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建筑,未取得相关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违反公路、河道等有关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到2015年,全市拆除城乡违法建筑2000万平方米,其中2013年拆除全市违法建筑1500万平方米,基本完成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河道两侧无违建创建,15%的乡镇(街道)完成无违建创建。
商报记者夏晓腊见习记者金圣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