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将下列标的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温州市梧田街道龙霞生活区27-B组团8幢302室,建筑面积137.77㎡,土地使用权面积18.52㎡,国有出让,起拍价120万元(保证金12万元)。
2、苍南县龙港镇副食品市场商住楼四单元701室,建筑面积89.25㎡,土地性质:国有出让,起拍价52.16万元(保证金6万元)。
3、苍南县龙港镇国发花园10、11幢608室,建筑面积225.12㎡,土地性质:国有出让,起拍价172万元(保证金18万元)。
4、苍南县龙港镇环河路170号,建筑面积362.78㎡,土地性质:国有出让。起拍价190万元(保证金19万元)。
5、苍南县龙港镇环河路113-128号C单元902室跃,建筑面积245.24㎡,土地性质:国有出让。起拍价230万元(保证金23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拍卖前一天。展示在标的所在地。
三、报名时间、拍卖时间、地点:1号标的2013年8月13至14日下午4时在温州市温州大道88号红太阳宾馆一楼大厅报名,15日下午3时在四楼六号会议室拍卖。2-5号标的8月13至14日下午4时在苍南县龙港镇龙港大厦四楼D2室报名,15日上午10时在龙港大厦四楼D2室拍卖。
四、咨询电话:64201147 64256671
五、监督电话:市工商局89661259苍南工商64762608文成法院67891182苍南法院68708986
注意事项:
1、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
2、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报名截至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
3、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4、拍卖标的如有差错以法院委托资料为准。拍卖标的物的面积以政府主管部门确权为准。
5、以上标的设有保留价。
6、办理过户手续所需一切税、费及拍卖佣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有意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件,个人凭身份证和复印件及每个标的保证金(1号标的汇至文成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文成县支行,账号:33001627362056088868;2-5号标的汇至苍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苍南县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040285037)。先到法院开具保证金票据,凭票据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在成交款中冲减。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在拍卖结束后下个工作日全数退回。公司网址:http://www.huafengpm.com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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