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委托,定于2013年8月15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将下列标的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1.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709室房产,建筑面积:148.08㎡,土地使用权面积:10.07㎡,起拍价:170万元。(案号:2012浙温执民481号,保证金17万元)
2.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133号瑞兴大厦1902室房产,建筑面积:163.93㎡,土地使用权面积:9.12㎡,起拍价:220万元。(案号:2012浙温执民547号,保证金:22万元)
3.温州市丰源路金开利花园2幢801室,建筑面积:191.57㎡,土地使用权面积:30.86㎡,起拍价:460万元。(案号:2013-401,保证金46万)
4.温州市鹿城区荷花路联合大厦2幢2605室房产,建筑面积:175.21㎡,土地使用权面积:11.52㎡,起拍价:450万元。(案号:2013-1369,保证金45万)
5.温州市鹿城区勤奋路瑞德锦园103-2室房产(商铺),建筑面积约:70.27㎡,起拍价:287万元。(保证金30万)
6.温州市鹿城区勤奋路瑞德锦园206室房产(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411.35㎡,起拍价:538万元。(保证金55万)二、报名、咨询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8月14日下午5时止(工作时间)。
三、报名、咨询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将军桥兴海路45号三楼。
四、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13年8月14日止。标的物现场。
五、注意事项:1- 4 号标的为法院委托,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设有保留价。有意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及法人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将保证金存入指定账号(1、2标的存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交行信河支行,账号:333506000012015010505,中院大厅可刷卡,;3、4号标的存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账户,开户行:龙湾农商银行科技支行-执行款,账号:201000026329795000001;5、6号标的存入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农行瓯海支行,账号:230101040009092。1-4号标的到相应法院立案大厅开具保证金收据)后,再凭保证金收据到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账户为准。联系电话:0577-88528852 88534603网址:www.jiadeauction.com法院监督电话:中院:0577-88018328龙湾法院86558112龙湾法院财务室:56980575工商监督电话:0577-88618259
2013年7月31日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