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6日上午10点在本行拍卖厅(温州市车站大道华盟商务广场1402室)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3002-3室商品房一套(非居住,带租),建筑面积:223.04平方米,起拍价:220万元。(保证金22万元)
二登记时间、展示时间:即日起至4月25日下午4点止;登记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华盟商务广场1402室。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有意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及复印件,来登记办理手续(该标的保证金汇入文成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文成县支行,户名:文成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33001627362056088868),领取号牌和资料。拍卖成交,保证金充减拍卖款;拍卖不成,保证金即无息退还。
四注意事项:1.届时请上列标的物的执行当事人、物权担保人、优先购买权人和其他优先权人到场,否则将丧失相关权利。2.拍卖标的如有差错,以法院委托为准,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面积以证载面积为依据。3.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对某一标的物终止拍卖。4.以上标的设有保留价。5、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
五咨询电话:0577-88922299 85699333(双休日照常);
法院监督电话:0577-67891182;
工商监督电话:0577-88231448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网址:www.pm333.com
温州市恒大拍卖行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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