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龙湾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4月19日15时在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三楼八方拍卖公司拍卖厅对下列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龙湾区海城街道龙瑞大道475号房产,建筑面积151.69㎡,土地面积37.89㎡,集体土地,限龙湾区农业户口人员购买,起拍价112万元。(案号2012-1051,保证金12万)
二注意事项:①.上述标的设有保留价。②.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③.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④.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三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汇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龙湾农村合作银行科技支行,账号:201000026329795000001,至龙湾法院(龙湾区永中街道中心区龙江路)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后,再凭此收据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四报名、看样时间、地点:即日起至4月18日16时整止(工作时间),看样地点:标的现场,报名地点: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八方拍卖公司。拍卖咨询电话:88866161;工商监督电话:89661259;龙湾法院监督电话:86555617。
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
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
温州市恒大拍卖行有限公司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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