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温州淘房网 > 温州楼市 > 温州本地楼市  > 正文

同是拍卖房 差别却很大

2012年10月18日 09:15:32 来源:温州商报 查看评论

  昨天,市产权交易中心受房开委托,对市区九洲大厦的29套城建资产住宅进行公开拍卖。同一天,市区另四大拍卖行也分别对市区上陡门住宅区、金汇昌家园、永嘉上塘镇西后村西后街等住宅房源向社会公开拍卖。据初步统计,10月份,包括司法拍卖房和城建资产项目在内,市区将有20多次住宅拍卖活动。

  根据规定,司法拍卖房与城建资产房源在房源性质、购买条件、付款方式、收费标准等方面均有所区别。

  首先,司法拍卖的房源属于二手房,但不属于“房产限购”范围,因限购等政策约束,有时刚性需求购房者的购房渠道也受到限制,有的购房者便关注起法院拍卖的房子,市民可购买多套。而温州城投、名投名下的房产属于国有资产,需要兑现则要将这些一手房通过拍卖的形式公平、公正、公开地推向市场。城建资产房源属于一手房范畴,其中居住类房产依然是受国家限购限贷令所限制。根据规定,已经拥有两套房产是不允许进行第三套房的购买。然而,非居住类的房产是不受限制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进行买卖;其次,被法院查封拍卖的房源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进行。而城建资产项目除了一次付款外,还可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买。

  另外,两者之间的拍卖佣金等收费标准都不一样。司法渠道进行拍卖的房源,拍卖佣金由成交额的数额大小确定。其中,成交总价在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不超过1.5%,1000万元-2000万元部分不超过1%,2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不超过0.8%,5000万元-1亿元部分不超过0.5%,超过1亿元部分不超过0.2%。城建资产项目的拍卖佣金均以成交总价的1%收取,若是通过银行按揭形式购买的房源,还要加1.5%的担保公司手续费。

  据了解,由于这些拍卖房源的销售价格一般比市场上同类型的房源要便宜10%-15%。如果一次、二次流拍后,起拍价还有10%-15%的降价空间。颇具性价比优势的拍卖房源逐渐成了眼下不少市民投资置业的新选择。商报记者朱建波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温州 拍卖房
转发到:温网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评论区

  • 用户名:
  • 密码:
  • 验证码:
  •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温州网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