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积极筹措保障房建设资金
吉林省采取“政府补一点、政策减一点、企业出一点、个人拿一点、市场筹一点、银行贷一点”的办法,破解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2006—2010年,吉林省利用国家补助资金86.81亿元,省级财政投入62.87亿元,银行金融部门贷款108亿元,各地政策性减免488.27亿元,并鼓励引导开发企业和居民个人出资,破解保障房开发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
建好保障房,不仅要实现数量目标,质量上更不能放松。住房质量关系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保障房建设的“硬杠杠”、不能突破的底线。完成2012年目标,客观上工期紧、任务重、质量风险高,必须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要严把规划设计、建材供应、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各个关口,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对造成质量安全问题的责任人终身追责。
公平分配是住房保障工作的“生命线”,关系到这项民生工程的成败。要做到公平公正,关键是把好“入口”和“出口”。必须规范准入审核,合理确定并公布保障对象准入条件,完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将不该享受保障者拒之门外;完善纠错退出机制,对骗购骗租者,一经查实立即清退,对不再符合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实施退出。同时,坚持分配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结果、投诉处理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全方位监督。
上海市探索建立公平分配机制
上海市探索建立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涵盖社保、税务、公积金等14个部门和单位,能对保障房申请者的经济状况进行全方位审核,杜绝不符合条件者“钻空子”。
◎房地产市场如何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无论是实现群众住有所居目标,还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都离不开一个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房地产市场。我国房地产市场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过去的十几年间,房地产市场几起几落,调控一轮接着一轮,有成效,问题也不断出现。越来越多的人都在考虑,如何才能实现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市场供应与政府保障相结合、以市场供应为主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同时,在房地产市场发展和调控过程中,对市场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调控市场的思路日益清晰,采取的政策措施逐步丰富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要求在现有基础上妥善处理市场供应与政府保障的关系,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责任,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机制。
抓紧编制住房发展规划。规划是引导,也是约束,是指导住房建设和发展的基本依据。编制和实施中长期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住房建设目标、思路、实现途径和措施等,对稳定市场预期、完善住房制度顶层设计、保持市场健康平稳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2012年,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地将加快制定符合国情和各地实际的住房发展规划,鼓励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引导住房合理适度消费。
政策传真
1998年以来的部分住房改革和调控政策
1998年7月《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2003年8月《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2005年5月《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2006年5月《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2007年8月《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2010年1月《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2010年4月《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2011年1月《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加快建设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居民现有住房状况等信息,是房地产市场调控、保障房建设和分配的基础,能够降低交易的信息成本,有助于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效能。2011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快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全国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在此基础上,将继续加大推进力度,到2013年将形成覆盖全国的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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