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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分手共有房产如何分?

2012年04月30日 17:38:08 来源:新民晚报 查看评论

恋人分手如何分割共有婚房?女方认为出资额难以算清,要求均分;男方认为出资额笔笔清楚,请求按出资额分配。闵行区法院近日审理后,支持了男方要求。

  恋人分手法庭分房

  张雯和李钢确立恋爱关系后,购买了地处闵行地区的一套房,打算做婚房。不久,双方终止了恋情。所购下的房屋如何分配,双方各有自己的想法。张雯认为,首付款双方支付后,余款由自己向银行贷款97万元,每月由自己还贷,自己应享有一半产权。由于协商不成,张雯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平均房屋。

  李钢不接受平均分割的要求,称系争房产应该按照双方各自实际出资比例分割。

  查明购房出资情况

  承办法官审理查明,2009年11月26日,李钢支付了5万元,用作购买闵行一套房屋的定金。同年11月28日,张雯和李钢与房东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实际房价为199万元,其中,102万元以现金形式支付,97万元以贷款形式支付。之后,李钢向张雯银行账号内注入资金,由张雯通过银行向房东付款。2010年1月6日,房屋买卖成交。产权登记在张雯和李钢两人名下,但双方未约定各自产权份额。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认同房屋现市场价为240万元,均表示得房子的一方出钱给对方。

  一方得钱一方得房

  法院认为,鉴于双方没有约定各自份额,依法应根据各自出资额确定各自份额。根据双方所作陈述及提供的证据,认定张雯出资49万元,李钢出资73.23万元。法院判决:李钢向张雯支付房屋折价款60万元,并负责归还尚欠全部购房贷款本息,则产权归李钢所有;若李钢无法履行上述义务的,房屋产权即归张雯所有,张雯向李钢支付房屋折价款90万元,尚欠全部购房贷款本息由张雯归还。(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杨克元 本报记者 鲁哲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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